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别克自燃车辆所有人起诉上海通用公司索赔
在驾驶购买的别克车行驶中,发生与其他车辆刮碰而发生自燃现象,车主随即将销售商北京上汽安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生产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诉称,2007年3月9日,原告公司从被告处购买了一辆被告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别克君越轿车。2007年6月1日,在行使里程不到6000公里、未对轿车进行任何改装和不规范保养的情况下,被告公司驾驶员轿车轻微磕碰一下后,轿车从车头底部迅速自燃,最后完全报废,并导致轿车内价值10000元的财物完全损毁。
据此,原告代理人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了轿车善后事宜,在处理过程中,所有目击轿车残骸的人员(包括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都觉得该轿车自燃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事故停车场里停放了许多事故车辆,有很多车辆的前段发动机部分已完全撞毁,但未发生自燃),原告方意识到轿车存在严重质量与安全问题。由于通用公司生产并由安吉公司销售的轿车质量问题,导致原告方轿车完全报废,造成损失,现起诉要求安吉公司与通用公司为原告方更换别克君越轿车1辆,赔偿财产损失10000元。
上海交通事故赔偿谢青柯律师:15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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