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公司设立协议的法律风险

(2011-09-14 14:18:56)
标签:

转载

公司设立协议是设立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明确设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各设立人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成立时费用的承担等等。在设立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协议的不完整和规范的不到位,也常常会有法律风险的出现。

1、缺少书面协议的法律风险

由于出资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往往出资人考虑的是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很少考虑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些出资人之间甚至没有书面的设立协议,这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当事人的行为决策活动也呈现出了多元化,进而引起了成本和资源的浪费。当公司的设立活动与发展前景不一致时,当事人之间就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引起不和,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就增加了。

应当说,缺乏书面的公司设立协议是一种完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不仅体现在设立活动本身,而且还体现在公司的发展始终。主要是因为出资人放弃了明确股东之间进一步权利义务划分的机会,使这种法律风险长伴股东左右。

2、协议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

从根本上来说,公司设立协议主要反映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违反公司设立协议的行为都是违反了合同,这种合同上的违约行为,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设立协议基本描绘出了公司的轮廓,起到了指引各个设立人的设立活动。在公司不能依法成立的情形下,设立协议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其主要作用如:可以确定公司不能合法设立的原因;可以判定设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确定违约人的赔偿责任等。

当公司设立协议并没有很好地明确各个设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时,法律风险也就应运而生了。通常来说,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是局部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影响。在法律风险评估中,通常这部分法律风险需要在其具体约定不明的事项及约定欠缺情况下来进行评估。

协议约定的事项违法的情况也偶有发生,但这些违法条款某些是个别无效,某些则可能影响公司成立。这种法律风险的影响常常是连锁性影响,因此需要对此相关的后续行为进行关注。

3、协议的保密条款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一般都没有采用保密措施,各个设立人之间单凭口头协定有时并不能解决保密问题,只有在协议中明确保密条款才是上策。尤其是,一些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法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该注意这种保密问题。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如果股东之间相互披露大量个人信息,以及未来公司的独创管理和经验思路,一旦被他人知悉利用,对未来公司的损害难以估量。当公司设立人是其他企业法人时,这种保密条款的作用就更为重要。

对将来那些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来说,保密条款中的保密义务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来可以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公司利益;二来可以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立门户”,与公司直接竞争。

4、股东之间约束机制缺乏的法律风险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的受益者,即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也了解公司的全部收益。但股东往往因出资的比例不同从公司获取的利益也有所差异,当股东了解的经营信息超过其出资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司可以用公司章程和合同来规范员工行为,而公司法对董事和经理也规定了基本义务。不管是公司法还是公司制度都很难限制股东的行为,股东行为的限定,也只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来完成,像包括设立协议约定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设立协议比章程更为灵活,股东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约定广泛的内容。

公司股东利用知悉的公司信息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这是对公司的收益非常不利的。对那些在公司里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来说,他们引起的法律风险更为突出。在评估该法律风险时,要考虑这些因素即股东了解的信息和掌控程度、是否投资其他公司、在其他公司所占股份份额等等。

公司设立协议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应引起设立人的足够重视,这样即可以防范未来公司成立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也可以规范股东之间的约定。设立协议的完整和完善是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而服务的。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