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话说“全险”
(2011-01-25 17: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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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所以把“全险”二字加上引号,是因为本来就没这么个名称,而是人们把一种误解放大到连业内也经常使用的地步,这实在也是保险的乱象之一。
“全险”是我们经常接触到一个名词。到4S店或代理机构,常听到保个“全险”如何如何或者买车送“全险”的促销手;在双车相撞现场,常听到一方说我是全险如何如何;就是连专业的保险业务人员,也会说保全险多少钱什么的,“全险”俨然就是一个专业的无歧义的名称。但我们也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我保了全险为啥不赔?
究其“全险”一词的由来,实在已无法考证。但大致的推测是,大量的代理渠道出现后,在动员客户保险时为方便响亮才出现的习惯性做法,反过来又为新兴的保险市场主体的业务人员所接受,并逐步泛滥成灾。在人保独家垄断及“三驾马车”初期竞争阶段,还没有听说过这个词。这个词能够迅速为人们所接受,主要还是迎合了人们买保险要想得到全面保障的良好愿望,也符合了销售人员宣传产品时有意无意夸大功能的惯例。本来,找一个通俗的容易为人所理解的词语来作概括的称呼,也无可厚非。但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又是一种承诺制的产品,还是一种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的承担责任的产品,所以它带有太严肃的性质,先期的丝毫夸大都无法在后期得到兑现。再加上我们的消费者太不成熟,预期太高,因此其后果往往是偏离期望后的愤怒。
消费者不成熟,与舶来的保险的较为成熟的运作管理经验的矛盾,是当前保险双方当事人产生分歧的根本。对这一点,媒体和管理者称之为消费者误导,但我以为,实质上还是一种信息不对称。我就曾不止一次的听我们天真的客户讲:我保了车损险为啥车损失了不赔?望文生义,是我们消费者最自然的信息源,也是最美好愿望导致的一厢情愿。所以,我对“全险”这样的词能够大行其道,实在是抱了深深的忧虑。
消费者对“全险”的理解往往是这样的:全险就是什么都管,出事找保险公司就行了。其实稍具常识的人就应该想到,就像我们前面说的,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其经营的风险是有条件的,所以根本就不会有全险一说,也不可能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能够将客户的风险全部接转过去。那么,接照目前市场的情况,“全险”的概念到底包含了哪些保障呢?我们怎样正确地理解这一习惯叫法呢?
这得先从目前我国车险险种说起。大体来讲,车险产品分为强制险和商业险两类。强制险就是交强险,上户、审车所必须,相信每一位车主都不陌生。商业险就当前来讲,我国实行的是三大行业统颁基本险条款和各家保险公司自我开发的附加险相结合的制度。通俗理解,基本险就是能够独立承保的险种,附加险是不能独立承保、只有在承保了某一基本险的前提下,才能扩展承保的险种。附加险承保的责任一般比较单一,且应该为基本险中除外的责任。目前实施的三大行业统颁条款基本险包括四个险种: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至于附加险来讲,由于不同保险公司开发的多样性,全部统计数量达几十个,但我们常规遇用到的且各家公司都有的主要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以及大受修理企业或某些私人客户欢迎的车身划痕险等。
好多客户不理解保险公司为什么会分出这么多险种来,用一个险种把这些都包括进去不更好吗,何必搞得这么复杂,让人搞不懂?这涉及到保险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性的问题。为了防范风险,保险公司最初承保的都是最基本的保障,如火灾险、车辆碰撞险等。随着保险技术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保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才生出很多附加险来,或者原来的附加险独立为基本险。比如由于防范故意行为,玻璃单独破碎是排除在基本险之外的,后来为了满足有些客户的需要,才有了这一附加险,车轮单独损坏也是这样。像车上人员责任险,原来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但由于我国实施强制保险制度,为了满足投保了交强险、又不想补充投保商业三者险的客户的需要,才把它独立出来。从经济性来讲,保险责任的多少是与费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基本险与附加险结合的制度给了不同需求的客户灵活的选择,保证了经济性与自我需求有较好结合。也就是说附加险的存在,给了我们有需求的消费者一个扩大自已保障范围的选择机会,就像实物产品不同档次不同的功能一样。
搞明白了有哪些险种,我们再来看“全险”。就当前一般的含义来讲,“全险”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一个理想的组合被称为标准全险或准全险或超全险。通常意义来讲,只要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和不计免赔险就可以被称之为“全险”,理想的全险或保险公司业务员口中动员的全险除上述险种外还应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盗抢险、自燃险、划痕险。如果上述险种都保上,与车相关的损失,如车辆的损失、车上人员的损失、第三者责任包括车辆被盗、烧毁等损失均能得到保障,似乎确实可以称之为全险了。至于赠送的全险到底包括哪些险种,那就要看赠送者的厚道程度了。
因此,不要再对“全险”抱什么幻想。实际上,慢说你不可能将保险公司所有的几十项险种全部保足,即使是你全部保足了也不可能将全部的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毕竟还有很多风险是保险公司无法经营的。
还是那句话,不要光听人说,还是要用自己的嘴,不懂就多问,不要不懂装懂,最起码做个明白消费。
至于如何来选择险种,要根据你的使用情况和期望得到的保障以及经济能力来进行具体的选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承保的是车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保障,如果常年在市区行驶车上人员受剧烈伤害的机率就低,那你就可以保额低一些。再比如盗抢险,如果你的车型不是易盗车车型如雅阁、普桑等,又一般停放在有人看护的停车场内,大可不必投保。总之,既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又要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才是明智的选择。至于你是大老板,一掷千金,要将所有险种都保上,那也悉听尊便,我这还要恭喜那位业务员可以有一个好的提成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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