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证据指引
(2010-11-16 22:20:52)
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机动车被借用期间对他人产生的损害,机动车所有人一般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是基于同事、家庭、朋友、邻居还是其他关系的借用。在这种情形下,所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他作为该机动车的管理者,因为暂时借给他人使用并不能导致管理义务的转移,尽管所有人此时已经无法直接支配该机动车,但是所有人在借出机动车的时候就必须认识到这一高度危险物可能会给他人造成损害,因此他就应当审查借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驾驶技术等);而实际上,也只有他才有可能有效控制该危险的发生。因此,让他承担责任是合适的。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按照“运行支配+运行利益”的确定标准,虽然判例中也主张要求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责任,但是很难把基于以上关系的借用看作具有明显的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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