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19》——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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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向大家道出信主的人应有的「人生价值观」。
*「行为纯正的贫穷人胜过乖谬的富足人。(19:1)」NIV里“纯正”是blameless(无可指责的),KJV是integrity(诚实正直的,完整的,完好的),你愿意为了“无可指责”“纯全正直”而放弃世人所认为的好处或者所谓“识时务”的路径吗?这里说“胜过”,意味着你要逆潮流而行,世人所认为的“富足”你能不以为然,只求在上主的国度是“富足”的,你相信这样真的会更好吗?你试着去做吧,上主会给你答案。
*「人的愚昧,倾败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华。(19:3)」“愚昧”的人,放在现实中不一定是愚蠢的,往往可能是聪明人,他们在许多时候都比别人快一点、高一点、强一点,在世人眼里,可能也会羡慕他们,使他们难免“自命不凡”,然而若没有遵照主的教导选择他们的人生道路,且执着于自己的“聪明”不知回头,那必走向“倾败”(KJV:pervert败坏,腐蚀,堕落),而他们往往将这种“愚昧”的结局归咎于主,而不是自己。当我们萌生“怨天尤人”的念头,留心看,我们自己是否正是这种“愚昧人”?
*「得着智慧的,爱惜生命,保守聪明的,必得好处。(19:8)」生命除了指我们“衣食住行”的生命,还指我们内在的生命,KJV是“love
*「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19:11)」以弗所书4:26“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愤怒”是人的一种情绪,是创造的一部分,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既然是创造的一部分,那就一定有它存在的意义,现代心理学提出,“愤怒”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首先愤怒的人很可能是先被“受伤”到的人。
面对自己的愤怒,如果刻意抑制、禁止“发怒”会造成身体伤害,所以发出来并没有错,但不能伤害别人,这是以弗所书给我们的提醒“不要犯罪”,这是我们「智慧」的功课之一,“日落前”也就是“怒”不过夜,要自己及时消了这情绪,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愤怒持续,同样会造成身体的伤害。同时也是保护我们与人的关系,不要让“愤怒”造成关系的破裂。箴言这节经文,给我们一个路径,“人有见识”(NIV:wisdom智慧;KJV:discretion谨慎),用智慧分辨,以谨慎的态度去面对,人能够不被“怒气”掩盖自己,这里说“不轻易发怒”,“不轻易”(KJV:deferred迁延、延缓怒气),就是慢慢地动怒,延缓怒气爆发的时间,你用在生活中,会发现事情会不一样了。
面对别人的愤怒,正如前面说的,先“愤怒”的人很可能是先感受到“被伤害”的人,面对“愤怒”我们若“以怒制怒”只会让伤害升级,此时我们当“平静明辨”,想想对方是在哪个点上感受到“被伤害”了,箴言这节经文说“宽恕别人的过失”,“宽恕”有人或觉得自己亏了,但这里说“宽恕”别人的人会发光。
“宽恕”是否意味着“无条件包容一切”?曾经有一位牧师这样提醒我们,上帝爱“罪人”,但不爱“罪”,上帝对罪是洁癖的,人若不是藉着耶稣基督宝血洁净,我们没有人可以坦然无惧地站在神的面前,耶稣面对“罪”也会愤怒,他将做买卖的物品、牛羊还有商人赶出圣殿。所以,我们当然要爱上帝所爱的人,但上帝所不爱的“罪”的行为,是必须抵御的,克己使我们自己不落入罪的网罗,也要与世间“罪”的行为对抗,不可让“罪”遮盖我们的眼、遮蔽我们的世界。
*「敬畏耶和华的,得着生命;他必恒久知足,不遭祸患。(19:23)」这节经文,再次提到“敬畏耶和华”,这是我们信仰的生命之道,对神若没了敬畏,我们所做的事只会越来越荒唐,背离上帝的道路越来越远。求上主帮助我们,无论世间如何变幻莫测,我们一呼一吸始终在祂的灵里面“敬畏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