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加名”有意义吗?
(2011-11-03 2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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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普精算师说保险保单加名婚姻法解释 |
保单“加名”有意义吗?
受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的重新定义,一度引发了房产证的 “加名热”。最近这股“热”潮已经蔓延到保险领域。很多夫妻要求在对方保单上加上自己名字,成为保单的受益人,认为这样就给财产上了“保险”。许多专家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保单“加名”其实意义不大。他们给出的最主要的理由是对方作为投保人随时可以变更受益人,受益人能否享受保险利益,要看投保人的“脸色”。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保单里所谓的“财产”指的是什么?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生存的话,指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的话,指的是保单的死亡保险金。现金价值通俗地说就是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除去保险公司各种费用后的储蓄部分,是投保人不可剥夺的资产(Nonforfeiture Benefits)。
我们再来看看专家们给出的,保单“加名”意义不大的理由:投保人随时可以变更受益人。专家们的意思是,由于投保人随时可以变更受益人,一旦离婚,对方极有可能把原配偶从受益人中剔除,因此保单“加名”意义不大。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因为对方作为投保人能否更改保单受益人有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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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法律是:“新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最后我们来分析分析,保单“加名”到底有没有意义。
第一种情况,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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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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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单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保单“加名”在多种情况下还是有意义而且有必要的。但从感情角度来说,保单“加名”有无必要的问题,就远远超出我的专业和能力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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