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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土司文化旅游开发现状与展望

(2011-10-02 13:31:49)
标签:

杂谈

 

 

壮族土司文化旅游开发现状与展望

――以桂滇壮族地区为例

                         赵明龙  邓小桂

 

 

[摘要] 桂滇壮族地区拥有丰富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增加特色文化旅游精品,对提高壮区旅游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文章在介绍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了展望,并提出了开发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旅游开发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土司文化;旅游开发;展望;桂滇壮族地区

  

 

土司制度是中原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所施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它渊源于唐、宋时代,确立于元代,完善于明代,衰落于清代,消亡于民国时期,期间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对少数民族地方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1。土司制度的存在,是当时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的历史产物,对于维系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央政权之间的关系,维护中央集权国家的统一和少数民族的稳定与团结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壮族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在现在的壮族聚居区是历史上历代封建王朝推行土司制度的主要区域之一,主要分布于广西、云南及广东的壮族地区,并在壮族地区延续了近800年之久2。壮族土司制度治下的桂滇壮族地区积淀了许多以壮族文化特色为主的土司文化遗产,对当代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旅游等价值。开发以土司文化为主题的旅游资源,对保护、传承土司文化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文以广西壮族地区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壮区土司文化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目前这两地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以期为这两地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前景做出展望和政策建议。

 

一、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

土司文化是指生活在土司所统治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在土司制度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文化,是边疆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土司文化旅游资源是指对游客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土司文化资源,而不是土司文化的全部。它可分为两大类:即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有形文化包括土司的文化遗迹、历史文物、民居建筑、服饰、饮食、民族乐器、歌舞道具、宗教、器物、交际礼品、工艺产品、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无形文化包括土司的诗文作品、神话传说、史传谣谚、故事寓言、音乐舞蹈、节庆活动、民间习俗、人生礼仪、宗教祭典、习惯法规等3

自宋元时期在壮族地区设置土司,至1948年最后一任广南土同知侬鼎和离职为止,土司制度在桂滇壮族地区延续了将近800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壮族土司文化,是壮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广西壮族地区和云南文山州壮区来看,这两个地域可供开发的壮族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建筑文化、丧葬文化、社庙文化、节庆文化和文化艺术等有形或无形的文化形态。

1.建筑文化

建筑文化是壮族土司文化遗存中保存得较为完好的一类,包括衙署建筑、土民民居、社庙建筑、桥梁等,其中以各地保存下来的土司衙署为建筑文化的代表。土司衙署是土官为代行封建王朝中央政府管理地方的职权而建立的集办公议事、生活起居、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宅邸,它是汉族文化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融合的结晶。作为壮族土司建筑文化旅游资源,其特点是:建筑艺术和风格高超,土司衙署既体现了中原汉族建筑特色,又具有浓郁的壮族建筑风格;既有古典宫廷建筑的威严恢弘气势,又有普通地方民居的特色。目前,在广西壮区和云南文山州壮区保存得完好的有忻城莫氏土司衙署建筑群、西林县岑氏古建筑群、大新养利州土司古城衙门、云南富宁沈土司衙署旧址、广南侬氏土司衙署、阿用土司衙署等。其中,忻城莫氏衙署建筑群和广南土司衙署,是中国壮族土司衙署建筑规模最大、权力较为集中、管辖范围最宽、世袭时间最长的土司府,并分别被列为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广西忻城莫氏土司衙署,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土司建筑群之一。1963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土司衙署集历史、文化、建筑于一体,被誉为“壮乡故宫”。衙署主体建筑群由大门、正堂、二堂、后苑形成纵路,两侧由兵房、监狱、东苑、西苑、厢房相衬,附属建筑有莫氏祠堂、三界庙、代理土司官邸、参军第、大夫第、练兵场、土司官塘等。深幽的殿堂、精制的屋脊翅角、镂空的花窗、精美的浮雕图案都具有浓郁的壮族特色,其建筑气势宏大、格调典雅,具有古典宫廷建筑的特点。4这些保存完好的壮族土司衙署建筑群,不仅是壮族土司建筑文化的杰出代表,研究我国土司典章制度重要例证,而且也是壮区重要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是后人了解壮区土司文化的重要文物。除此之外,广西壮区和文山壮区的其它土司衙署遗址,也是土司建筑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丧葬文化

丧葬文化是壮族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司是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位高权重,因而丧葬礼仪十分隆重,其文化特点有三:一是举行隆重的超度仪式。土司归天,将通过道公做道场仪式超度到阴间,少则三五天,多则七天或九天,请道公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二是非常重视墓地风水。土司墓地一般都请风水先生测算日期,勘察地形,认定为“龙脉好地”后才下葬,并辟为陵园,世代为土司家族墓地,以祈求其后人丁兴旺,官运亨通。三是墓地占地较大,设计讲究。土官的墓地往往比土民大,墓门、墓碑上刻人物、花草图案等,十分讲究,以显示土司荣华富贵和尊严。这些壮族土司丧葬文化的特点,构成了壮族土司文化旅游资源。除了第一特点不便于再现外,其他特点可以通过现存的土司墓让游客体会。如,忻城盘鹤岭的莫氏土司陵园(第八世土司莫镇威之后的土官大多葬于此)、平果县旧城弄良有广西最大的土司墓(广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田东县布兵乡瓦氏夫人墓(为二次葬),靖西旧州土司墓群,泗城啸天龙岑云汉墓及西秀岑氏土司家族墓、云南富宁沈氏土司墓地、广南侬氏土司墓园等,这些土司墓地隐含了壮族风水、阴阳诸观念,讲究自然与人的和谐共融,是壮族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实物,也是研究壮族土司哲学思想、审美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不可多得的现存实物。

3.社庙文化

古人认为,无土不立,无谷不食,故分土设社,立稷而祭之。社庙,一曰社与宗庙,二曰旧时祭祀土地神之庙。社庙文化,昭示了壮族古先民对土地与五谷的重视,张扬了壮族先民对大自然的尊重与敬畏之心。社庙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经历数千年,而流传至今。社庙文化是壮族土司文化烙在壮族人们生活中的文化印记之一。社庙文化旅游资源主要体现在祀土司的庙以及与社庙有关的活动。这些庙有的直接用土官名字命名的庙,有的是用关帝或城隍等代之。如,在忻城莫氏土司有三届庙,在大新县的土司州里,有养利古城关帝庙、雷平太平街关帝庙和安平街的城隍庙等。在百色地区许多县,至今还保留许多土司社庙,如平果的岑瑛庙,祀明代思恩土知府岑瑛。在田东、田阳一带有岑三爷庙,祀元代岑世元。今德保县有天保庙,祀镇安第一任土知府岑天保。靖西旧州有张天宗庙。在右江区、凌云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有岑大将军庙,祀元代“怀远将军”岑世兴。几乎在百色所有推行过土司制度的地方,都有当地的土司神5。在文山州,也有不少土司社庙。如富宁县有供奉土司李天保、沈土司、岺大老爷(田州土司)等“土地庙”6。这些土司神的出现,都是和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密不可分。在自然条件恶劣和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必须寻求一个精神支柱,来帮助他们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和化解心中的各种恐慌,而代表当地最高权威且有功于造福当地的土司自然成了百姓崇拜祭祀的对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认识能力不断提高,因而这些土司神的社会功能逐渐减退,但是它在过去对人们的教化作用以及文化功能不可忽视,即使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文化教育意义。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壮族土司社庙文化将传至子孙万代而不朽!因此,它是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之一,对怀古、爱国、祭祀土司的游客有一定的吸引力。

4.节庆文化

壮族土司制度植根于壮族聚居地区,在长达800年的土司统治下,壮族土司制度与当地的壮民族风俗习惯、节庆活动逐渐融合,形成了特有的壮族土司节庆文化。按其特点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传统节日。壮族是一个多节庆的民族,在桂滇壮族地区,壮族土民与土官每年都共同欢度春节、三月三扫墓节、陀螺节、中元节、蚂拐节、牛魂节、霜降节等目具有壮族特点的节日。二是歌圩文化。歌圩是壮族人民定期的“聚合而歌”,并以男女对唱情歌,倚歌择配为基本内容的传统风习,它是壮族古老的最具有标志性的壮族文化之一,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悠久的历史。壮族“歌圩”各地表述不一。如忻城一带称为“唱欢”,中越沿海边境一带称之为“歌和”,明嘉靖南宁府称之为“男女歌答”,清代镇安知府称为“跳月圩”,河池一带则称为“赶季”,龙州一带称为“歌坡”,大新一带称为“农垌”,云南省富宁一带称为“隆洞节”,广南县对歌圩称为“花街”。歌圩文化也是壮族土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的土官是歌圩文化的倡导者和参与者,“以故俗治”的土司制度是壮族歌圩能够得以保持下来的社会基础。据初步统计,壮区40个县市共有642个歌圩场【7】,云南省富宁县有歌圩场所90多个。歌期一年四季均有,多在春季三四月举行,各乡村歌圩时间一般不相同,每个歌圩参加人数有多有少,多的达几万人,小则几百上千人。歌圩是壮族人们用歌来书写历史、传播文化、交流情感、抒发内心的喜怒哀乐、表达美好的理想和愿望的一种形式,是壮族人们喜爱的聚会性大型活动,是具有参与性很强的壮族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之一。三是特有的土司节庆。如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以及附近的壮族人民的陇端节。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侬智高就是后来的广南侬氏土司之先祖,与广南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有着很深的渊源【8】。故可以说侬端节是和土司文化存在直接联系的壮族节庆,是壮族土司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上述传统节庆活动,特点鲜明,参与人数多,一年四季月月有节,是游客参与性较强的旅游资源之一。

5.文化艺术

文化艺术是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之一。按其类型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雕刻、织锦艺术。雕刻艺术可分为石刻和木刻两类,石刻有石碑、石柱、石鼓、各种人物、动物、植物形象,集中在土司建筑物、陵园中,也有散布在各里、堡间。木刻主要集中在建筑物的装饰上。织锦有被面、抱褛面、门帘、锦袋、壁挂、台布、头巾和锦带等。这些石刻和木刻,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如忻城莫氏土司,衙署建筑艺术高超,石碑有朝廷敇封碑、墓志碑、建亭建桥碑、庙碑、地契碑等,石雕有人物、植物形象多达200余件,木刻主要用在衙门、祠堂、府第等建筑的花窗上,织锦图案很多,花纹图案和色彩有几何纹、回纹、水波纹、云雷纹、线纹、蔓纹、圈点纹等,图案如龙凤、虎、鱼、花鸟等,种类繁多,艺术精美,所有这些本身就是一座壮族土司文化艺术宝库。二是民间文学。主要是壮族地民的故事传说、民间歌谣和谚语等。如反映忻城地区土民反对土司压迫土民的民间文学《打马免粮》的故事,比较有特点。三是土官诗文。壮族土司一般都是当地比较有文化的人,他们往往有些诗文传世,这些土官诗文大致可分为论、诗、赋、散文等数十种,内容相当丰富,反映了土司统治的历史进程,对自然景物和人文有所反映,不仅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而且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如忻城莫氏土司,世袭土官二十一世,其中有9位土官有诗文问世。有些诗文有较高的旅游欣赏价值。如忻城第八世土官莫镇威的《游西山迎晖楼赋二首》,第十五世土官莫元相的《过斗二隘》《翠屏山赋》《夏日登黄竹岩二首》等【9】;有些诗文是以摩崖石刻形式留下的,如泗城岺氏土司在下甲洲和泗城五指山山麓留下了《游东湖记》《渔家诗》《江上吟》及家训、杂文等。云南文山壮族土司也留下不少诗文。这些诗文通过一定形式再现,必将对游客有一定的吸引力。

 

二、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开发现状

在桂滇这两片土司文化的富矿区,依托丰富的土司文化资源,桂滇两省不失时机地推出了土司文化旅游,既丰富了旅游的内涵、增强了旅游的生命力,又为土司文化资源的保护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桂滇两省壮族地区积极挖掘壮族土司文化,通过各种形式,将土司文化推出。如广西忻城以“壮乡故宫”和“壮乡水街”建设土司文化旅游产品。据悉,水街将依托穿城而过的芝江而建,它东起城关镇的内城屯,西至龙堂屯的清水河入口处,全长8公里,流经县城中心地段1.5公里。县城中心地段沿岸将铺设青石板路,修建独具特色的景观带、壮族风格的桥梁等,对沿河现有建筑进行具有壮族土司建筑风格的立面改造;在板河桥到县高中地段修建土司度假设施;在芝江源头的内城屯开发农家乐旅游项目,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壮乡土司风情水街。 大新县已经完成了《大新县养利古城保护与开发规划》,计划以大新原有8个土司州的土司文化为内容,以养利古城为载体,重点打造土司文化旅游品牌,使之成为与大新德天瀑布景区互补的人文旅游品牌,这必将吸引更多的游客。2008年11月10日,桂滇首届句町文化艺术节、句町国暨壮族土司文化学术研讨会在广西西林县开幕。广西和云南两省区开始联手对句町古国的历史文化进行挖掘和整理,探讨句町国历史文化和壮族土司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云南文山州力图将以广南和富宁两县的壮族土司文化为特色,力争把广南打造成历史文化名城,把富宁建设成文化边城。桂滇壮族地区大打土司文化旅游牌,给这两地的旅游注入了新的内涵与活力,吸引着大量的游客前往游览参观和学习,初步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纵观桂滇壮族地区,虽然土司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样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1.旅游资源分布较为分散,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集聚效应”是指各种产业和经济活动在空间上集中产生的经济效果以及吸引经济活动向一定地区靠近的向心力。在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集聚效应。旅游经济中的集聚效应是指利用旅游资源的集中分布优势,通过整合开发在空间上集中产生的旅游经济效果。广西和云南文山州这两地地域范围广阔,土司文化资源虽有部分集中分布,但是总体来说分布显得较为分散,无法形成大范围的聚集。同时加上这两地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形条件复杂,交通设施较为落后,这就更加限制了两地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成片或成带开发,难以形成旅游集聚效应。

2.旅游资源整体知名度不高,难以形成品牌效应

旅游品牌是旅游市场营销成功的关键,而旅游品牌的形成需要建立在高品味的旅游资源的基础之上,再通过形象包装、宣传推销、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的流程,才能树立起旅游品牌形象。品牌效应则就是通过树立起来的品牌形象来带动与品牌有关的产品的联动发展。在广西和文山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中,除以忻城莫氏土司、西林岑氏明清古建筑群、泗城岺氏土司、广南侬氏土司衙署和阿用土司衙署为代表的建筑文化和壮族的歌圩文化在整个土司文化体系中略有知名度以外,其它几类文化几乎不被外界知晓。因此,在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资源知名度不高、旅游资源吸引力低的情况下,难以形成土司文化资源的旅游品牌,发挥应有的品牌效应。

3.桂滇两地旅游合作开展不够,难以形成联动效应

联动效应分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两个类型。开展旅游区域合作,是形成联动效应的前提。广西壮族地区与云南文山州壮族地区在历史上有着很深的渊源,在元以前,文山州的广南和富宁两个壮族聚居地曾属广西管辖地,元以后在这两地设广南西路宣抚司,属云南行省管辖地。因此自元以后,云南文山州的广南县和富宁县才同广西划隔开来。按理说广西和文山两地都是壮族聚居区,在历史上又曾有过深厚的渊源,又拥有共同的壮族土司文化,应该两地在开发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上可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把壮族土司文化资源推向市场。但是,在现实中,两地因行政区划不同,各自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区域内的土司文化开发的大局。正是因为所处的地域差异的原因,两地的土司文化资源的开发各行其道,缺少交流与合作,难以产生区域联动效应。

4.与自然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双赢”效应

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离不开人文旅游资源的内涵充实,而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同样需要自然旅游资源的推动与支持。因此在开发利用土司文化资源时,需要整合当地的自然资源,开发出既有文化品味,又有自然韵味的旅游产品,这样才能满足当今旅游市场的需求。在广西壮族地区,不乏具有全国知名的自然景区,如大新德天瀑布、乐业世界最大的天坑群、靖西的通灵大峡谷等;在云南文山,也拥有广南坝美“世外桃源”旅游区、富宁驮娘江国家AA级旅游区等以自然景色和乡村风情为主题的旅游景区。但是,目前桂滇两地壮族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较低,基本上还处于各自为政、独立开发的境况,不能很好地利用自然旅游资源的市场优势,把土司文化旅游资源整合进去。这样造成的后果是既给两类资源的开发带来了竞争对手,又增加了各自的营销成本和市场营销的难度,难以形成“双赢”效应。

除此之外,两地有关部门对土司文化认识也不到位,认为土司文化是封建文化,因而不被人们的重视和挖掘。

 

三、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开发前景展望和对策

(一)前景展望

利用好桂滇壮族地区丰富的土司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虽然在目前的旅游开发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在国家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的指导下和当地政府的重视下,充分抓住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开发的机遇,同时利用好土司文化研究日趋成熟和旅游市场出现的新的发展趋势这两个有利条件,桂滇两地的土司文化旅游的开发将会迎来一个美好春天。

1.党和国家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扶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温总理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完善扶持政策”、“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党和国家制定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也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国家扶持政策的指引下,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的开发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2.当地政府的重视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在党和国家的层面已经确定,而具体的执行则有赖于当地政府的重视和落实。从桂滇壮族地区来说,两地的各级政府部门逐步重视土司文化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这将对当地的社会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未来的土司文化旅游开发中,当地政府部门切实搞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好两地跨区域合作开发、整合好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做好旅游招商引资以及加强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等工作,这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开发中存在的一系列,从而促进土司文化旅游的顺利、和谐、健康发展。

3.多区域叠加发展历史机遇

目前,广西面临多区域叠加发展的机遇: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南博会在南宁举办、北部湾经济区建立、“泛珠三角”经济圈构建、西南六省区市合作和广西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等,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给广西和云南壮区提供了发展的新平台,对桂滇壮区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在多区域叠加发展期间,国家将会对桂滇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这将吸引着大量的投资流向西部地区。桂滇壮族地区都属于西部大开发的范围,是国家政策倾斜的重点区域之一。在这两地投资文化旅游事业,将享受多重政策的优惠,这对旅游投资开发商来说,是一次大展身手的绝好机会。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的旅游开发即将成为新的旅游投资热点,从而可以极大地促进两地的土司文化旅游的开发。

4.壮族土司文化研究日趋成熟

壮族土司文化是壮族人们在长达近800年的土司制度统治下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壮族土司文化的研究,无疑是壮族民族史和地方史研究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自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以来,壮族地区的土司制度研究成为了壮区的历史、民族学者研究的重点。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壮族土司文化研究也日趋成熟。经过学者的努力,发掘出了一大批的土司文化遗存。随着壮族土司文化研究的深入,将会挖掘出更为深厚的土司文化内涵,这为土司历史文化的旅游开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资源基础,有助于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向更深层次发展。

5.旅游市场发展的新趋势

步入新世纪之后,我国的旅游市场悄然地出现了变化,传统观光旅游市场逐渐降温,而文化旅游市场和休闲旅游市场逐渐升温。面对这种新的变化,桂滇壮族地区发展土司文化旅游正是适逢其时,迎合了当今旅游市场发展的趋势,这对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开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条件。

(二)对策建议

1.加强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的基础研究

要继续加强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的基础研究,为土司旅游文化的开发打实文化资源基础。虽然目前关于壮族土司文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还不能满足旅游文化的需求,今后要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研究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挖掘出更加丰富的土司文化资源,不断完善和丰富土司文化体系,为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旅游开发打下更为坚实的资源基础。目前,广西《壮学丛书》正在实施“壮族土司文化”工程,力争五年内完成并出版一批研究成果,这将对壮族土司旅游文化的开发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源。在加强桂滇壮区土司文化基础研究的同时,两地应加强土司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策划工作,使土司旅游文化开发步入科学发展轨道。

2.加强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与遗迹的修复工作

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多是以文物古迹或是以文化遗迹作为载体,要发展好土司文化旅游,就必须要加强土司文化古迹的保护工作和文化遗迹的修复工作。在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始终遵循的原则就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实施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因此,土司文化的开发,一定要在保护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合理利用。而对文化遗迹的修复,也要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这样既可以很好地保留遗迹的原汁原味,不破坏文化古迹的原有形迹,又可以增加文化旅游资源的内容,起到丰富旅游产品的作用。

3.加大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与其它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

要加大桂滇壮族地区土司文化旅游资源与其它旅游资源的整合力度,达到整体联动,优势互补,协调开发的效果。在现阶段,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这两种旅游方式逐渐受到了广大游客的睛睐,而在桂滇壮族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和乡村休闲体验类的旅游资源也相对较为丰富。因此土司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要与这两类旅游资源的开发结合起来,在旅游产品上形成相互补充,在客源市场上共同分享,进而达到和谐开发的目的。整合土司文化旅游资源,还需要加强桂滇壮区土司文化的宣传力度,明确宣传主题、旅游线路、旅游形象、口号,努力打造桂滇土司文化旅游品牌。

4.大力开展桂滇壮族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

针对目前桂滇壮族地区在壮族土司文化旅游开发各自为战的状况,建议两地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展两地间的旅游合作。在旅游形象推广方面,要做到统一形象,协同营销,将整个桂滇壮族地区的土司旅游形象推向市场,而不是局限于某一县域内或某一市域内;在旅游线路的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到两地合作伙伴的性质,尽可能地延长旅游线路,使旅游线路能覆盖到合作区域内的大部分范围。只有加强两地之间的旅游开发合作,才能实现“共赢”。

 

结语

壮族土司文化经过了近800年的沉淀,在这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在桂滇壮族聚居的土地上,遗留或流传下来的土司文化十分丰富,她是我国西南地区土司旅游文化的富矿区之一。探索和挖掘壮区土司文化,不仅是保护和开发土司旅游文化资源,而且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题中应有之义,期待更多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继续不断努力,也期待已发掘出来和未来发掘出来的土司文化旅游资源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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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侬鼎升.广南侬土司是侬智高后裔考:和白耀天先生商榷[J].广西民族研究,2000(3):109-112.

[9]蓝承恩.忻城莫氏土司[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123-125.

 

 

 

 

 

  (作者单位:赵明龙,广西社会科学院民族旅游研究所;邓小桂,广西大学商学院2006级旅游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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