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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之失

(2024-03-09 16: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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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无心之失

 

  小黄和小韦分别是同一家工厂、同一条生产线但不同岗位的员工,两人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
  20234月的一天下午,小黄看到在考勤机打完卡正准备返回工作岗位的小韦,出于开玩笑的心理,跟在小韦身后,给她来了一个“按颈杀”——用手捏住小韦的脖子后面,顺势将她的头部压着一并往前走。小韦被压着低头弯腰,着急起身时鼻部不慎撞到面前的铁架,鼻子当即血流不止。
  经医院诊断,小韦右侧鼻骨骨折、上颌骨骨折等多处损害,因此需要住院8天并做了右侧鼻骨骨折整复术。之后,两人无法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小韦将小黄诉至法院。
  小韦认为,不管小黄的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与她的身体受到的伤害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其身体受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小黄辩称,她虽然有过错,但是小韦在起身时并没有注意看清楚才撞到了面前的铁架,因此小韦自身也应负一半责任。
  武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黄把小韦的头部往下压,小韦因此撞到铁架造成鼻骨骨折。虽然小黄的本意只是开玩笑,并不想伤害小韦,但小韦确因小黄的行为受伤,小黄实施的侵权行为与小韦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事件成因及双方过错程度,近日,法院认定,小黄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并依法判决小黄赔偿小韦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774元。
  开玩笑并没有法律上的“豁免权”,若因开玩笑导致对方受伤,需要承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玩笑开大了”导致对方重伤及以上,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大家在开玩笑时必须掌握好分寸,注意言行,防止玩笑过了头,变成伤害他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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