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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急惹祸

(2024-01-10 18: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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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着急惹祸

  

去年111615时许,一辆桂A小车行驶至G72泉南高速1459km+500m(柳州往南宁方向)处时,行车速度达到153km/h,超速比为27.5%。该车随后在经过检查站时,被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拦下。
  开车的男子是阿超。他表示,自己的妹妹当天结婚,他开车带着家人从玉林来南宁接亲,由于心里比较着急,也没有注意到已经超速了。对于违法行为,他表示甘愿接受处罚,并表示下次一定注意。
  随后,民警对阿超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为153km/h,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易引发追尾、翻车、影响判断等后果,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驾驶途中,一定要控制车速,注意观察路段限速标志及路面限速提示牌,切勿过度自信肆意超速,以免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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