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媚上强拆 领导竟然不知情

(图片来自网络,诚谢原作者)
近日,网传信阳一县领导家人建房后,想让邻居给其房子让地。在协商未果后,镇政府竟带百余人强拆邻居院墙,并打伤邻居八旬老母。对此,事发地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负责人回应:确实对违建村民的房子进行了强拆,当事一方也确实是县领导的家人,但该领导并不知情。(西安晚报)
虽说本次强拆没有到惨烈的地步,但弄权者的不可一世,下层官员对领导谄媚逢迎的丑态,还有底层维权者无能为力的艰辛,都清晰呈现。在这起事件中,镇政府相关官员显然没有秉持本该有的公正立场,而是采取了媚上欺下、巴结逢迎的态度,即庇护县领导亲属,打压普通村民。这应当严厉谴责。
按照镇长的说法,之所以强拆黄家的院墙,是因为其院墙建在了所谓的“公共用地”上,并且房子没有合法手续,但既然是“公共用地”,为何领导家人可以享用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即便如此,要想拆除黄家的院墙或房子,也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否则,就属于非法行为。可是,易镇长虽然口称“拆迁行为是合法行为”,事前却既没有通知也拿不出相应的手续,我们不得不怀疑,合法性何在?
同时镇政府负责人一再强调,此事领导并不知情,只是镇里在“主持公道”。不过,公众对此难以置信。既然领导不知情,镇里都敢组织起上百人的队伍,大张旗鼓,拆墙打人,那么,如果领导确有授意,又该如何处置呢?
本人认为,不管县领导对此事知不知情,其家属与邻居协商不成就求助于公权力,下级官员为了谄媚上级不惜动用暴力强制拆除,这种解决问题的习惯绝对不是一日之间就能养成的。在他们的意识中,只有县领导的权威,并无小百姓的权益;只见县领导老父亲种菜的朴素愿望,却不顾百姓家园院墙的完整。下级官员不该成为上级官员及其家属谋取私利的“打手”,打着“合法”幌子的强拆也不该成为下级官员谄媚上级官员的工具。一个对邻居都无法平等相待的官员,一个不惜动用暴力以谄媚领导的官员,怎么可能善待百姓?更别提为百姓办事了。
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而不是“权为官所用”。不管是国家级领导,还是基层领导,他们的权力都是人民百姓赋予的,应该用自身的权力为民办事、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整天挖空心思去逢迎、讨好上级,急吼吼为领导“分忧”,慢腾腾替百姓办事,如此膜拜权力,还能指望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民分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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