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乞丐”,别跪了,站起来!

(图片来自网络,诚谢原作者)
看见衣衫褴褛的行乞者,大家难免心生怜悯,掏钱相助。也许你并不知道,他一天的收入可能比你还高。据上海轨交警方近日在网上发布乞讨排行榜,其中排名第一的何姓乞丐4年被抓了309次,至今仍在地铁线内乞讨。88岁的陈老太以被抓303次暂列第二。警方透露,她下午与老乡打麻将,赢钱就不出来,输了就出来讨点赌资。还有一些老太太和老头,直接伸着脏兮兮的手向路人要钱,给一元钱都嫌少,你说这是要饭的吗,分明是打劫。他们有个固定的名字:“职业行乞者”,他们的目的就是赢得路人的同情心来想方设法敛财。他们的月收入有好几千,超过一个城市白领的收入,甚至老家还有“洋房”。据调查,这样的职业乞讨者占了街头乞讨人员的6成。(荆楚网)
为了能够赚取更多的钱,更有甚者利用控制儿童来进行乞讨,为了逼迫儿童行乞,他们竟然暴力胁迫。《新民周刊》中记者现场直播的场景让我们直接了解到了“童丐”的悲惨生活:他们从小被拐卖,为了强迫他们行乞,头发被一片片撕去,耳鼻被弄成残疾,舌尖剪成两半,十指被针穿,而挨饿受冻、皮鞭暴抽都是家常便饭。这些“假乞丐”为了骗钱这样虐待儿童的行为令人发指。我国一些法律条文的规定也直接揭示了这些行为的残暴性和违法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1条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假乞丐”的行为还有哪些危害呢?首先,他们骗取了大众的同情心,他们并非是穷人,而是一群不劳而获者。长久下来,反而使真正的穷人被人遗忘;其次,“假乞丐”的事情会拉低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并且造成社会冷漠的严重化,造成人们对爱心善举的漠视,更加为没有道德感的人提供了绝佳的不行善的借口,严重影响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所以,对待“假乞丐”,我们应该说不!我们应该收起自己的同情怜悯之心,杜绝“假乞丐”群体的日益庞大。在街头遇到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向救助站或所在区域民政局反映,尽量不要施舍,要劝他们回家。在这里我要申明我们并不是在为难穷人,而是一个社会的管理所必须要的,“假乞丐”的存在就是一个“毒瘤”,会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变得冷漠无情,对待真正的乞丐,我们还是应该同情他们,并且要鼓励他们勇敢面对困难。同时,政府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扶他们,比如建立更多的救济站和收容所、为这些乞讨者创造就业机会,让他们觉得社会没有抛弃他们,世界还是充满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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