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的火力发电工业始于1917年,是当时吉林省内较早拥有发电能力的城市。1917年5月17日,四平街电灯株式会社成立。同年12月11日,四平街电灯株式会社装配的60千瓦直流110伏发电机发电,正式向“满铁”附属地供电。但是,当时的火力发电却被“满铁”牢牢控制着,供电区域也仅限于四平街的“满铁”附属地内。
为了解决四平街铁道东中国居民和商户的照明用电,同时也为掌握电力事业这一新兴工业的主导权,1923年,在梨树县知事尹寿松的积极支持下,梨树县电话局局长毕赞华等人组织地方绅士出资成立了官商合办的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924年12月15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电,容量为100千瓦,一次出口电压3.3千伏,使用电压220伏。
四洮铁路运营后,四洮铁路局也开始积极筹备建设火力发电厂。现在我们所见的四洮铁路发电厂旧址(四平市道东六马路小学路南侧),在1925年时使用125千瓦交流发电机首次发电,出口电压2.3千伏,低压110伏。发电厂所产生的电力除供应四洮铁路信号使用外,还向北站站区内的居民和商铺输送。
“九·一八”事变后,四洮铁路发电厂被迫停止供电。四平市解放后,闲置多年的四洮铁路发电厂厂房成为了四平铁路分局北沟铁路商店仓库。
四洮铁路发电厂旧址是目前吉林省内少数几座保留至今的民族电力生产企业遗存。这座历经94年风霜的珍贵工业遗产建筑是中国民族工业的的骄傲,它不仅见证了四平早期民族电力工业的发展历程,更是日本侵略东北的历史的物证。
四洮铁路发电厂正面旧址(一)

四洮铁路发电厂大烟囱遗址

四洮铁路发电厂正面旧址(二)

四洮铁路发电厂遗址(北面)

四洮铁路发电厂遗址(南面)

四洮铁路发电厂遗址(室内)

四洮铁路发电厂遗址(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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