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殿元,1840年出生,山东人。父亲常大成,母亲王氏,育有兄弟三人。常殿元是老幺,幼年颖异,喜欢读书,勤劳俭朴,堪称行家里手。
常殿元品德高尚,志向远大,很少管理家里事情,家中的大事小情都交给了太夫人打理。常荫廷主持编写的《绥化县志》中,详细记录了父亲常殿元的情况。志书记载:“公幼即颖异,最喜读书,内而持身孝友姻睦,克笃前烈。外而应世端方诚悫,见义必为”。
光绪二十年(1894年),常荫廷中举后,其父常殿元很快成了县里的名人,被县税捐局局聘为总会计师。工作中不但政绩斐然,而且官风好。因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民众的肯定,得到过政府最高嘉奖。志书记载:“至则爬垢搔痒,举从前积弊一洗而空之,民困大苏,先后应聘垂三十余年,两袖清风,一心似水”。“邑人爱戴之,为送‘望重达尊’匾额,以志不忘。”
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被聘为“朝议大夫”,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参政议政,为家乡做过很多事情,其中最为值得称道的是肃匪安民的功绩。刘家馆子地处偏远,人烟稀少,盗贼猖蹶,官府对其鞭长莫及。常殿元组织当地人们拿起武器,奋力抗争,一举歼灭土匪。史料记载:“庚子夏,众匪肇祸,銮舆播迁,桀黠者多变而匪。适著匪岳坤等纠党二百余,聚抢近郊,邑人惶惑莫知所为计,公邀各乡耆密室,划计曰:时势至此,官治力有不逮,再不谋自治之方,民生尽矣。于是议举乡团,按户出丁,约定阵亡一人或伤马匹,恤赏若干。义旗一举,众皆响应。邻人宫君平,性忠勇有胆略,当推为练长,一鼓歼岳匪殆尽,其后屡摧贼锋,二十年来盗贼不敢入境,皆公运筹之力也,以故梨人士庶称德之,至今弗衰”。
卒于1919年7月。

常殿元与四个儿子:(右起常荫恩、常荫廷、常殿元、常荫敷、常荫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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