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1月,梨树县成立县清算委员会、梨树市平民会,没收和清算敌伪资财。仅富盛泉商号就清算出应赔款1234万元,隐匿不报罚款72万元。八区工委收缴伪县兴农合作社发给乡绅、富户的贷款。六区工委清算烧锅粮、钱、物,并捐资大户。七区工委没收配给店和日本开拓地物资。四区工委派专人带领学生收缴贷款,和收缴罚没的现金、物资,除一部分分给贫苦农民外,大部分用作革命经费。
1946年1月,梨树县和梨东县政府,设立财政股,负责县级财政。同年5月,国民党占领梨树,裁并兴农合作社和兴农金库,成立梨树县兴农办事处,企图重整金融。1947年初,国民党设立梨树县银行筹备处,组织10余人准备清理产权、债务,没等开展业务,国民党大势已去,狼狈撤出。
1947年10月,县境北部五、六、七、八区获得解放,各区、村自行筹资,自行使用。12月,梨树县民主政府在榆树台设立税捐局。
1948年3月,梨树全境解放,在榆树台召开全县生产工作会议,落实1948年县、区两级财政自给任务。月内,县委、县民主政府移驻梨树后,税捐局随之迁入梨树,局内设人事、会计、直税、货税四股。下设榆树台、郭家店、小城子、石岭子、叶赫税务分所。6月,县委、县民主政府扩展经贸系统,改称梨树县贸易局。12月,发行“东北地方流通券”。年末统计,实现财政收入26.6亿元,折合粮食4.734石。
1949年春季,向省借款2亿元。2月,县委、县民主政府召开县直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号召干部职工奋力生产,一切为着解放战争,确保完成县财政计划任务。5月,县委、县民主政府筹集教育经费。10月1日,东北银行四平支行梨树办事处成立。年末统计,在财政收入中,农业收入42.86亿元,副业收入16.70亿元,工商业收入27亿元,税务收入0.0018亿元,财政总收入86.56亿元,超过年初计划1.8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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