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师范学校筹建人——刘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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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任梨树师范学校副校长。1961年4月、1963年8月被选为县第三、四届人民代表。1965年10月开始被连续选为县政协第三届和第四届常务委员,兼任副秘书长。他在政协任职期间,积极宣传、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各界民主人士,一心一意跟党走。
他忠诚于教育事业,1953—1958年先后创办梨树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和梨树师范学校。他治校有方,制定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校的方针,严格管理,为三所学校奠定了良好的校风。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和另一名副校长被“罢官”,“造反”的教师和学生要挟校领导,向学校要钱、要物,刘凤山身处逆境仍坚守岗位,对“造反派”的不合理要求,坚持原则,耐心说服,竭力保护学校的财物和设备。
他长于学校行政管理,并以身作则,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以校为家。对师生生活关怀备至,每年寒暑假都责成总务处给外籍教师购送些土特产品。
他为人正派,淡名利,勤奋好学,自尊自爱,持身廉洁。虽主管财务,从没有动过学校一砖一瓦,被称为好管家。
“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蔡家乡。劳动中肾病加重转化为尿毒症,1976年1月去逝,终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