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赞华,原名毕青和,字化宣,1885年生于奉化县(今梨树县)裴家油坊村(今白山乡)一私塾教师家庭。光绪三十二年(1906)8月被梨树县立第一小学聘为体育教师,半年后,升任校长。民国元年(1912)8月兼任县立女子小学校长。为培养师资,他于1920年创办县立女子师范讲习科,并兼任校长。由于办学声望日高,于1911年至1919年先后被选为县教育会副会长和会长。
1922年10月,调任梨树县电话局局长。1924年4月,出任官商合办四平街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1928年11月任黑龙江省电话局长兼黑龙江省电务监督署署长。
1929年1月,毕辞职复返梨树。同年2月。被任命为梨树县交涉佐治员。同年7月,再次被推选为四平街电灯公司经理兼董事长。1930年2月,因健康状况欠佳,辞去交涉佐治员职务。1938年春,在伪满推行“电气一元化”的政策下,四平电灯公司被“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强行“收买”,毕乃归家隐居。
1945年东北光复,苏联红军进驻四平,毕被推选为辽宁省治安临时维持会会长(省长),于同年6月14日到职。1946年1月8日国民党政府派刘翰东等人接受四平,毕交代工作后卸职回家。
1946年3月17日东北民主联军解放了四平,栗又文返回四平,邀请毕出任四平人民支前补给委员会主席,协助人民政府为民主联军筹集粮草、修筑防御工事等。
1946年7月13日,毕赞华患霍乱医治无效逝世,终年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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