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军庆:从前的校花
(2014-01-21 16:36:03)分类: 艺苑 |
桥是危桥,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早些时给炸了,又在原址上建新桥。枯水时节,新桥墩在河里都竖起来了。现在是夏季,府河里经常涨水。施工已进入到铺桥面,许多无事的人,那多半是些老者,常在此围观。桥墩之间,机械吊臂,施工人员在空中作业。一些先前打鱼的小划子,临时在这儿摆渡,渡一个人一块钱。等桥一建好,他们将失去这份职业,不得不重新去做渔民。这天,河边走来了三个人,在做新桥的位置。一对夫妻,一个十来岁的儿子。和他们有关的人证,是头顶上正在电焊的农民工。一个坐在碎石上,远看像垂钓,其实是在发呆的老头儿。以及来往摆渡的船工。他们无意间目睹了一场自杀。
他甚至还脱掉了鞋袜,但没有卷起裤腿。他往河中间走去。被炸掉的旧桥,碎块都落在水中。尽管涨过水了,那地方水位还是浅。女人拉着他一只手臂,儿子拉着另一只。他们还在说话,从远处听不见说些什么?坐在那儿碎石上的老头儿,后来回忆女人说,你不能死,你死了我们怎么办?儿子只知道叫爸爸,一声一声地叫。他被拉起来了,没做反抗。他重又穿上鞋袜,三个人就像是来些休闲,或是看桥。看了会,他们往河岸上走。女人用手机打电话,她恳切的样子就像在呼救。儿子还牵着父亲。突然男人摔掉了儿子的手,向着河里奔跑。他身体摆动的幅度大,记得的人都说他动作激烈。他们说那就像是慢镜头,他高高地扬着手臂。距离很近,他没几步就跑到水边。有一点必须说清楚,他不是跳河,而是走入河中。女人当时一下子扔掉了手机,大声叫着“救命啊”!她主要是对着小划子在叫。人们有短暂的惊愕和不解,这种场景很不真实,无法当真,有人竟会当着妻儿的面做这种事吗?女人和儿子也在跑着,但他已经走进去了。他东倒西歪地走着,铺有水泥碎块的范围不会很大。他脚底打滑,身体一闪,就没入水中了。他的家人看着他消失。小划子也没能救起他。他们在几里之外的下游找到了他的尸体,那还是在两天以后。
刘红旗自杀,是因为他患有原因不明的头痛病,并久治不愈。据他说,总像有什么东西在锯他的脑袋。多年来,那锯从没有停止过扯动。他吃过各种药,都不起作用。头痛,让他痛苦不堪。没日没夜地痛。有时候一痛起来,他恨不得揪掉自己的脑袋。所以他想死。他从不掩饰想要自杀的愿望。他要以这种方式,来终结疾病对他的折磨。刘红旗想要自杀几乎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决定。他告诉过朋友们,也和他妻子反复讨论过。并说,那是他唯一的梦想。
死者是我同学,准确地说,是我们的同学。同学是以前的事,二十多年。这么一说,谁都明白了,我们都已进入到凄惨的中年时代,不时会有悲痛的事件发生。刘红旗不是我们当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在他之前,我们还曾给另外两个同学送过葬。
那种事不说也罢。
许多人都来了。刘大全,以前班上的小个头,他老坐第一排。现在他弯着腰,头发花白。付小玉,王红光,贺年福,黄文明,马中华,白天雄。人人都臂缠黑纱。吴桂贤,他教书时强奸过小学生,并为此坐牢,出狱后做保险。肖一峰,又黑又壮。大多数人都沉默寡言,我们唏嘘不已。胡红梅也来了,她是以前的校花。毫无疑问,所有班上的男生都曾经暗恋过她。她是医生,刚离异不久。此时,只有她在微笑,她的笑容在刘红旗的葬礼上非常剌眼。还有冯伟志,也从深圳赶回了。他丑陋,过度肥胖。但他有钱,金钱使他在哪儿都备受尊重。
葬礼结束后,我们在金榜大酒店聚餐,由冯伟志买单。
所有的人都表情沉痛。毕竟死去的人和我们有关系,一时间我们都缓不过劲来。谁都会想到自己,中年好像是一生当中最黑暗的时期。很多东西在消失,却又拚命想要留住。几乎每个人都暗藏着某种隐疾,比如糖尿病,高血压,或脂肪肝。这些病症,从我们不再年轻的身体里一眼就能看出来。
冯伟志点了很多高档菜肴,像什么野生甲鱼,蛇汤,红烧猫肉,蒸鼠,野猪。还有些野生蔬菜,一些草本植物。它们被摆放在桌子四周,桌子在匀速旋转。但大家都垂着头,没有谁有哪怕一点食欲。
你们这样子让我好笑,胡红梅说,别太悲伤了好不好?她举着筷子一一指点着大家。
这没什么好笑的。肖一峰嫌恶地皱着眉头,恰恰是你,一直在笑。我倒想问问,一个人,也就是刘红旗,自杀很好笑吗?
气氛骤然变得紧张。确实不合适宜嘛胡红梅,黄文明说,要知道你刚参加的是一场葬礼,而非婚礼。你那样微笑是什么意思?明显对刘红旗不敬啊。
就是,女人有时候不可以显摆,一显摆就会无耻。
好几个人在对胡红梅发难,尽管还不是一边倒,但其他人都闷头不语。能说什么?
你们都装吧,胡红梅说,好像越痛苦越是真情流露。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谁都知道,死亡对刘红旗意味着什么?对他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明白吗?好长时间以来,刘红旗把自杀当成是他的事业。就像你们把挣钱和升职当做事业一样。他一直想死,他成功了。从此他将摆脱没完没了的折磨。我们除了表达适度的悲伤,是否还应该为他而感到欣慰呢?
那么,冯伟志接过话头说,我们为刘红旗干杯!
对,为刘红旗干杯!胡红梅说。
这种场面不能让刘红旗的遗孀看见,她会怎么想?大家都丧尽天良吗?胡红梅你是医生啊,付小玉说,你是不是在提倡安乐死?付小玉有一个瘫痪在床的婆婆,大小便失禁。她老公在外地,全由她一个人照顾婆婆。
刘红旗不是,胡红梅断然说道,安乐死是那些没能力自杀的人。
他走入河水,没想到能成功。但机遇来了,他脚底下的碎块一滑,结果他掉进去了。
以前他尝试过好多次自杀,都失败了。他妻子已经很疲惫,她来不及返身到河里抓住他。
他的想法从没隐瞒妻子,也没隐瞒我们。他跟妻子说,他的头痛病治不好,既治不好,他只有去死。
一个男人,这样想也太自私了,付小玉说。
不能说自私,胡红梅说,我知道,有些病永远也治不好。
永远也治不好,医生能这么说吗?
胡红梅夹了一筷子菜,停在口边,她还没来得及塞进嘴里去嚼。医生也不能骗人,还不止一种两种病,我们就是治不好。
当时河边有人,还有小划子,怎么会救不起他呢?
他一闪,掉进去就不见了。下边一定有个深坑,那是以前经常挖沙的地方。有一段时间,满河的挖沙船挖沙不止。
这件事已经结束了,聚会开始吧。冯伟志叫着,我们已经为他送过葬了,这儿是金榜大酒店,不是殡仪馆。忘掉种种不如意,都开心起来吧。说着,他还看了胡红梅一眼。他提着一瓶开了盖子的啤酒,走下座位,一路的跟人碰过去。那啤酒瓶口还冒着泡沫,一圈碰下来,瓶里的酒也尽了。
冯总好酒量,有人在敲桌子。
吃吧喝吧,冯伟志说,能活着就不容易。
金榜大酒店的这个雅厅名叫“情深意长”,是个很大的厅。穿红色旗袍的女服务员接力赛似的,从我们身后一直排到走廊上。酒席的正前方,有个垫起来的木地板小台子。上面搁着一架罩着红丝绒布的三角钢琴。如果需要,随时可以出现一位男人在这儿弹琴,他蓄着披肩长发。此时,冯伟志伸出食指勾了一下,然后,对着迅速弯下腰来的一个旗袍女孩耳语着。不久,那长发男子就走过来了。他冷漠地伏在琴上,兀自不管不顾地弹着。那曲子我们听着陌生,有异国情调。因为陌生,我们觉着高雅,气派和奢侈。就连长发男子耸动着的瘦削肩头,和翻飞的手指,也让我们陶醉。
酒让我们大呼小叫。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总在聚会。聚会有各种借口,比如谁的生日,给谁送行,为谁接风。或者,谁新搞上了一个女人。当然,葬礼更不例外。聚会就像是个戏台子,我们在这个戏台子上粉墨登场。享乐,或者纯粹就是为了吹嘘。几十年了,谁都在摸爬滚打。即使还没到最后的终点,却已可以暗自比较和清算。哪个人过得怎么样?谁心里都有数。冯伟志最具传奇色彩。他先后两次入狱,第一次是因为斗殴,暴力伤害,第二次则是因为诈骗。读书时,他从来都是劣等生,被人唾弃。没有谁瞧得起他,那时候他就像是一只老鼠。但是他后来在深圳成了富翁,确实如此,有钱可以让一个卑劣的人变成大人物。现在冯伟志每次回家,都会有县里的头面人物接待他。他总会不失时机地告诉我们,县长请他吃饭,公安局长请,财政局长也请。当然,请得最多的还是招商局长。地方上的领导都把他当做大佬,以各种优惠条件劝诱他回乡投资。
我到现在都一分钱没掏,冯伟志狡黠地说,可是,我从没有把口封死,我一直说总有一天我会报效家乡。
我们都围着他,冯伟志就像是一块冒着油水的肉,谁都想上去割他一刀。我们亲近他,说一些恭维的话,拿以前同学的情意来打动他。我还是觉得同学亲,冯伟志说,所以我这次回来没通知任何领导。我就想和同学们聚聚。
那是,那是,冯总最讲意思了。
如果通知他们,又会大张旗鼓地搞些宴会,我厌烦透了。冯伟志皱着眉头。
刘大全在一块接着一块地往嘴里塞红烧肉。他是下岗工人,摆过小摊,眼下在蹬三轮。他的眼睛一直注意着桌面上的菜,不吃野菜,也不喝蛇汤,专拣那些油腻的肉块吃。如果不是刘红旗去世,其他的聚会场合很难见到他的身影。但只要是冯伟志做东,都会叫上他。他喜欢看他吃肉。
钢琴曲,长发男子,一帮在“情深意长”里大吃大喝的中年人。我们很快就把刘红旗给忘掉了。食物,咀嚼,酒液。种种的艰难和怨恨,迅速淹没了我们。付小玉在哭。她小时候虽不如胡红梅美丽,却也生得娇小清秀。她哭自己命苦,婆婆像一块大石头压着她。付小玉哭着说,她怎么不死啊?她什么时候才会死?
哭罢,付小玉跟旗袍女孩要了两个一次性饭盒,她望着冯伟志说,想要装些东西回去给婆婆吃。婆婆食量很大,付小玉说。
装吧装吧,冯伟志说,喜欢什么装什么。
都在喝酒,很多人离开座位相互劝酒,酒桌上乱成一团。只有胡红梅若有所思地看着弹钢琴的男子。她眼睛眯得很细,这个从前的校花女人,容颜早已变得憔悴。她离婚了。如同刘红旗自杀一样,胡红梅的离异也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无论当年嫁给的人是谁?她的婚姻都不会持久,这是由她的性格决定的。过了几十年,胡红梅的性格居然和读书时没有任何改变。她一直都是老样子。不打牌不说谎。客厅里的茶几上摆放着一本厚厚的字典,她尽可能地不念错别字。比如臀,城里所有的女人都念dian,她们买衣服或是比较相互间的胖瘦都念dian位,只有她念tun。看电视也好看书也好,一遇上不认识的字她就查字典。如果对什么事都那么认真,这样的女人哪个丈夫受得了?不打牌如何应酬?你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啊。大部分情况下不说谎可以,完全不说谎谁能做到?离异后的老公说,跟她在一起好几次都恨不得想要自焚。真受不了,他说,你得处处小心,弄不好就会踩上“地雷”。简直像是生活在真空中,他说。有一次,他在外面打麻将,却谎称是还在喝酒。她居然坐着车找到那家酒馆,一把掀翻了麻将桌子。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另三个同伴面面相觑,弄得她前夫颜面尽失。她说,打牌或许还能容忍,不能容忍的是还在骗她。
这么个女人,和现在的社会自然格格不入。她在医院过得并不怎么样,有时候一听到她的脚步声,刚刚还在进行的谈话会戛然而止。人们都在防着她,防什么呢?
和她的情况不同,胡红梅的前夫做人要活泛得多。他也是我们同学,现在他比谁都过得痛快,与三个女人同时保持着暧昧关系。这个年龄的单身男人很抢手,那三个女人彼此都知道对方存在,她们各自使出浑身解数,争风吃醋或是贬损他人。
钢琴的声音听着让人忧伤,也或者让人深思。它变成了背景音乐,似乎并没有人在听。肖一峰蹒跚着步子,他端着一杯啤酒送给弹琴的男子。那男人甩着长发,他没有抬头,也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就在肖一峰手上喝干了杯里的酒。长发男子弹得更沉醉,他谁也不看,脸色益发苍白。肖一峰又送去一杯酒,他又喝干。
再别给他酒,胡红梅阻拦着,那是在害他。
很多人都知道金榜大酒店这个弹琴的男人。谁给酒他都会喝,直到喝醉也不拒绝。事实上他经常喝醉,总有客人递酒他喝,他一醉就伏在钢琴上呕吐不止。吐完之后继续弹琴。如果有人再递酒来,他还喝。又醉,吐过再弹,如此反复。因为他不知道醉与不醉是什么意思,只要有人递他就喝。这个人脑子坏了,他脑子的损伤出现在一次坠楼事件中。坠楼前,他是某所学校的音乐老师。据说是因为爱情失意,他在一天早上,从教学楼的三楼失足落下。楼前有一排树,他先撞上树枝,然后才落到地面。这样的撞击和反弹,让他保住了一条命,但是脑子却撞坏了。他认识人,也认识字,可是智力却回到了童年时期。奇怪的是,他琴弹得和原来一样好,也或者比原来更好。
还得说一下,他是胡红梅的病人。
他不能喝酒,胡红梅说,却又不知道拒绝,你们别害他。
这酒喝得,操!时间拉得很长。每次都这样吧。女人总会先行离去。付小玉,胡红梅,还有两个女同学吧,她们全走了。随后,肖一峰也走了。剩下的,有几个喝得差不多了,躺在凳子上或是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再然后就是我们几个了,马中华,白天雄和我,我们几个是冯伟志的铁杆。还有刘大全,他也没走。
我们分别上了一趟洗手间,又接着喝了一通啤酒。马中华不停地打嗝,白天雄捧着肚子,就像搂着一只下坠的包袱。我牙齿酸胀,只有含着啤酒才会稍许好受些。刘大全望着我们咧着嘴笑。而冯伟志则严肃地坐在上首的位置上。
要不要把这小子踢开?马中华说,他都弹了这么久了。
哼!冯伟志说,你知道什么?这是身份啊,听不听都是身份。
看他摇头晃脑的,这白痴。不过也好啊,除了弹琴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像他这样活着也挺快活啊,整天与钢琴为伴。
再也没有烦恼了,刘大全这还是第一次说话,想要没有烦恼,只需撞坏脑子就行。
那么你也撞啊你!冯伟志突然对着他吼道,你不是在蹬三轮吗?往哪辆车上撞不是撞?我的车就在下边,要不呆会撞一下?拿你的脑袋往我车上撞。
冯伟志突然发脾气让我们不知所措,他的样子很难看。要说他对我们还算不错,除了一块喝酒,以前还带我们嫖过娼。他挺和气的,这时却这么凶。可能是胡红梅离开,让他不快。一定是这样,他的心思我们都知道。尽管他已经睡过很多女人,就是啊,什么样的女人他睡不了?喝醉酒的时候,他还会对我们胡吹他的那些性经历。他是一个淫乱主义者。他说的故事我们并不觉得全都可信,但肯定大部分属实。性对女人或许并不重要,而男人却不同。尤其是对冯伟志,他睡过的女人再多,如果拿不下胡红梅,他还是会觉得遗憾。或者,还远不止遗憾。
留下来的这几个,在中学时代都是“人渣”,向来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也像那些成绩好的男生一样在心里喜欢胡红梅。可能每一个男同学都意淫过她。她那时候冰清玉洁,长得像一条美丽的草鱼,在清水里摆动。当然,她理所应当地很骄傲,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昂头挺胸。我承认我跟踪过她,在她上学时,或是放学回家。他们肯定也一样。班上没有谁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这应该就是跟踪的结果。我们的跟踪一般都在暗地里,而冯伟志却很明显。他远远地吊在胡红梅的身后,垂头丧气的样子,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他的家和胡红梅不在一个方向上,他那么跟着她走总得绕上一个大圈子。他眼睛小,眼皮浮肿,不时地他会偷偷地看上她一眼,那是他唯一的目的。传说班上有人给胡红梅递纸条,写情书。夹在她刚发下来的作业本里,放进她书包,或是塞进她口袋里。要到后来我们才知道,差不多班上所有的男同学都给她写过情书。想想那种情景吧,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写,绞尽脑汁,各自寻找能打动她的词句。然后,谁都认为别人不知道我也在写。直到有一天,班主任毛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冯伟志的情书。那是一封语法不通的信,显然是从各类书上抄录拼凑来的。里面充斥着各种错别字,就像是一碗白米饭里满是老鼠屎。毛老师当众朗读,那些错别字他还板书在黑板上。教室里不时会爆发出哄笑声。那种笑声听着特别夸张,既是讥笑,又是恐惧。没人知道毛老师在读完这封信后还会再读谁。但恐惧是多余的,毛老师自始至终只读了冯伟志这一封信。冯伟志极度沮丧,和衰弱,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几闷棍。而胡红梅则紧盯着书桌上的课本,人们看见她眼里滚出一串泪水,无声地滴落在书页上。她那样子楚楚动人,惹人怜爱。没人觉得她做错了什么,她是一名受害者。
读完信,毛老师对冯伟志进行了长时间的羞辱。他说,也不照照自己,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当然喽,这句话并不是单独说出来,它夹杂在众多严厉的言辞中。指责,鄙夷,和整顿班风班纪。但大家还是记住了,我们给冯伟志取了个外号,就叫“癞蛤蟆”。
毛老师以这个事例警告班上的同学不可以早恋,他专门开了个班会。为什么只读了冯伟志呢?没读,也没提别人。其他人以为胡红梅只交出了冯伟志的信,他们估计胡红梅可能以冯伟志为耻,所以才会只交他。事实却是,所有的情书和纸条胡红梅全交上去了。毛老师觉得面太广了,处理起来过于棘手。他经过仔细考虑,才选择冯伟志。选择他是有道理的,这是一个很负面的人,拿他杀一儆百再合适不过。事先毛老师还征求了胡红梅的意见,他顺便还肯定了她交出这些东西是对的。
冯伟志被彻底搞臭了。他在还有一学期就要毕业,并可以参加高考时离开了学校。随后他因为斗殴,第一次进入监狱。而“癞蛤蟆”一词,成了我们共有的笑柄。我们所有人的情书没有公开,只是毛老师的策略而已,胡红梅对谁也没有手下留情。她嫁给的那个人吴向东坐在教室的第三排。在全班同学给胡红梅写情书的那个学期,他因为踢球伤了腿而休学。他比那些考上大学的人,也包括胡红梅都晚了一届。并且,他是仅有一个没给胡红梅写情书的人。不知道胡红梅嫁给他是不是出于这一原因?吴向东后来做了县里的城管大队长,他牛皮哄哄,手下有一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城管队员。
县城很小,我们一直在关注胡红梅的婚姻。从她身边传出的消息并不好。人们说她古怪,还没长大,不成熟。这些评价,与她离婚后她前夫的说辞如出一辙。随便哪个女人和城管大队长做夫妻,都会幸福无比,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是她不行,她还没有或是不能生活在现实中。很明显,她仍然生活在观念中。而那些观念都是旧的,早已过时。比如不说谎。在城管大队长的生活里,怎么可能不说谎?别说城管大队长,就算是普通人,谁能做到?问题的可怕在于她能做到,胡红梅能。所以,参加完刘红旗的葬礼,在金榜大酒店的聚会上她能那样说。她说刘红旗把自杀当成了事业,当成了追求。他那么做并没有错。她甚至在他生前告诉她时,也不曾劝过他。我没劝他放弃这一想法,她说。
现在,胡红梅和付小玉等几个女同学都已离开。冯伟志无端地发脾气可能正是缘于此,他忘不了过去的事情。恰恰相反,他不但记着,还无数次地想到过报复。或许也不是报复吧,他就是“癞蛤蟆”要吃上天鹅肉。
酒喝不下去,我们几个也都散了。当我们走出“情深意长”,那个长发男子还在继续弹琴。没人拉的话,他就一直弹。但总会有人来牵他走,他被人拉着,就像是个盲人。
冯伟志在手上摆弄着两把钥匙,他嘿嘿笑着,应该总有一把能打开胡红梅吧?
那是两把金属钥匙,一把车钥匙,另一把房门钥匙。它们并排搁在冯伟志的掌心。他已有蹒跚的醉意,脚步不稳。
不用,马中华说,胡红梅也不是从前了,不就一喜欢做作的女人吗?冯总出马,只需掏出你裆间的那根钥匙就能捅开她。
我们都笑着,马中华可真会拍马屁。他说的裆间那根钥匙,让我们心领神会。
没你说得那么简单,冯伟志苦着脸,把钥匙装进口袋里。他又去了一趟洗手间,在里面呆了很久。我们都等着他,没人先走。他出来的时候告诉我们,他刚吐过了。我们都盯着他的肚子看,他并没有因为呕吐而让肚子小去那么一点。
那天晚上,冯伟志真去了胡红梅家。这事也是胡红梅自己说出来的,她这个人基本上没有隐私,她没有什么话不能说。
胡红梅一个人在,她开着电视。冯伟志在她那儿喝了一杯茶。当他端起茶杯,小口地嘬着茶水,胡红梅则在毫无遮掩地审视他。她那样子完全是在公开猜测他的来意,而且似乎早已胸有成竹。因此她的嘴角上,泛起了一丝讥嘲。面对她,冯伟志竟还有些慌乱。这太奇怪了,他怎么会慌乱呢?
他站起身来,掏出一把钥匙,放在茶几上。
这是我刚开来的车,冯伟志说,就在你楼下。你也知道,它是红色,适合女人开。如果你愿意,它现在已经是你的。
胡红梅瞥了那钥匙一眼,你想干吗?要和我睡觉吗?
别说得那么直接好不好?很难听啊,我只不过是想圆一个梦。二十几年前的那个梦。
嗬嗬,圆梦?又一个圆梦人。知不知道?你不是第一个来提这种要求的人。你们都想圆梦,好像我一离婚,你们就都有机会圆梦了。
那么,还有谁呢?
多着呢,王红光,贺年福都来过,他们好像都还有点一官半职什么的。你信吗?就连刘大全也来过。还有。
别再说了,冯伟志说,你还是留一些别说吧。
我不再漂亮了是吧?胡红梅突然问,她拿着茶几上的钥匙玩。
冯伟志看着胡红梅,他只能这么说,不漂亮。
对,不漂亮,我已经成垃圾了,连减价衣服都算不上。可是你们还来做什么呢?你们,一个接一个来,你们想要什么?
想要什么?冯伟志沉思着。
胡红梅把钥匙扔给他,拿走吧,这是你的东西。
我还有另一把钥匙,冯伟志说,那是一套房子。它就在我衣服口袋里,我马上就能拿出来,你等等。
别张罗了,胡红梅怜悯地笑着。老实说,你们这些人我就是瞧不上。也包括你,我实在没办法。说着,她走过来,站在冯伟志身旁。冯伟志坐着,头在她胸前的位置。她伸出手,抚摸冯伟志的头,摸着那上面的头发。我不会答应你。除非你强奸我,你可以强奸我。胡红梅松开了手,我跟他们也这样说,要圆梦,你们只有强奸我。
但是,冯伟志呻吟着,我强奸不了。
他们也这么说,胡红梅微笑着,这就是你们,你们这些男人。
这事胡红梅给说出来了,同学们很快就全都知道。让人意外的是,它并没变成“丑闻”。和读书时毛老师念情书不同,那时所有的人都在嘲笑冯伟志,并蔑视他。而现在哪怕胡红梅抖出了细节,也没人说冯伟志的不是。人们觉得胡红梅无聊,这种事也拿出来说。早就人老珠黄了,还好意思摆谱?冯伟志什么样的女人没经历过?
冯伟志在县城里又多呆了几天,才回深圳。正如他所说,他和县里的领导干部有着广泛的往来应酬。那些应酬大都发生在县城最高档的服务场所。既耗费精力,又耗费时间。所以我们很难再见到他。只有一到两次吧,夜里已经很晚了,他刚结束和领导们的交游,又约我们出来宵夜。我们在城东一家洗浴中心的楼下吃烧烤。冯伟志笑眯眯地坐在一边,他不吃,主要看我们吃。我们烤鹌鹑吃,烤竹雀子,把活蛇杀掉,切成一段一段地烤着吃。总之我们尽挑那些很贵的东西烤。
吃着,谈到了胡红梅,我们都很气愤。马中华说,这女人,脸皮可真厚啊。
白天雄说,冯总,那天夜里你真找过她?
你说呢?
冯伟志没正面回答,他这么反问一句,是不置可否呢?还是否认?我们后来对此有些不同理解,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对吧?
她,胡红梅,无非是往自个的脸上贴金嘛。马中华说,她以为她还十几岁呢,还在中学呢。什么车子,什么房子,她值吗?
是啊,车子房子冯总不在乎,可她一黄脸婆值吗?
冯伟志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这时对老板说,再杀一条蛇,弄箱啤酒来。
他说,明天他就要回深圳。我们片刻间都有些伤感。因为大家全想到了刘红旗,如果不是刘红旗自杀,冯伟志也不会在这个季节里回来。不管怎么说,对刘红旗我们心里都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我们都忍着,没说刘红旗。
只有刘大全没能忍住,难道,刘红旗自杀前真和胡红梅商量过?他问道,而胡红梅却没劝过他,一句也没劝?
我们都没做声,但谁都知道,胡红梅没劝。因为她从医学的角度知道,刘红旗的头痛病永远也治不好。
冯伟志走了,他以后再没回来。有关他的消息,从今后只会局限在深圳。而胡红梅还在县城里。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是怪物。这么说也许有些过分,但她的确不可理喻。很多人都固执地认为,冯伟志不再回来应该与她有关。她为什么要那样呢?这激起了我们的公愤,并长久地遭到我们贬损。她那么说,与她学生时代上交情书真是一脉相承,实在可笑。这事表面上似乎不会对冯伟志造成伤害,他走的时候也并无异样。但是谁知道呢?他不再回到家乡,难道不是太过伤心?
在同学们中间,胡红梅确实一无是处。而且在医院,她也在逐日边缘化。生活中总会有这样一些人,有他不多,没他也不少。胡红梅就是这种状态。可是,她对此毫不在意,她总是老样子。人们猜想,以她的个性很难再有婚姻。但她注定要再一次让人们惊讶不已。某一天,大家忽然发现,胡红梅嫁给了金榜大酒店那个弹琴的长发男子。那男子小她十二岁。这桩婚姻在最初为很多人所耻笑。而耻笑并不持久,人们将逐渐领悟其中的奥妙。这桩婚姻事实上和谐而美满。真是这样,胡红梅在生活上带给男子切实的帮助。而长发男子的脑子坏了,他因此被迫停留在婴儿时期,这使得他的诚实正好满足和迎合了胡红梅。
下班后,胡红梅会来到金榜大酒店。男子弹琴时,她就呆在走廊或房间的屋角里。她盯着他看,再也没人灌醉他。她有时会端给他一杯水,他毫不犹豫地喝下去。弹完琴,她牵着他离开。她小心翼翼地牵着,那样子就像是在搀扶一个垂暮的老人。但在容貌上,却有着另一重反差。男子挺拔,长发飘飘,脸上挂着单纯慈悲的笑容。至于胡红梅,还是不说吧,她是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欢颜不再。如果一定要从形象上做出比较,胡红梅就像是男子的母亲,但她对此恍然不知。他们的脚步声,优雅而有节奏地响着。
[原刊《作品》201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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