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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奸粉”那档事

(2010-10-04 05:06:31)
标签:

“迷奸粉”

“警察”

公然撒谎

忽悠网民

站直了

别趴下

摆渡叟湖微评。

分类: 我的时评

说起“迷奸粉”那档事儿,记得已有多年,在无锡长途车站等车,无聊至极,跑到地摊买了份小报,上面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小广告”,其中就有“迷奸粉”。那时我想过,这玩意要是被歹人拥有,多少好姑娘会遭殃。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再次看见“迷奸粉”,竟然不是广告,而是活生生的运用的新闻;运用它的不是歹人,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

警察本身是抓坏人的,这些个鸟“警察”却干出这种下三滥的污浊事。

 

还有比“迷奸粉”更坏的事,竟然有人公然撒谎:

事发之后,该县通报,有俩警察涉案,一个是民警,一个是协警,后来媒体证实,那个民警却是该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事发之后,该县通报,这是起猥亵案件,猥亵欲奸未遂,看看整得都是为罪犯开脱的词,既如此,请问,少女被灌了“迷奸粉”,你这五个大男人岂非想怎么就怎么,还有机会让她从一十五公分的缝隙跳下九楼吗?;

事发之后,该县通报中没有提到“迷奸粉”,而是后来不得已尸检才发现,同时该份尸检声称少女的阴道里没有发现他物,只有其本人的生物成份;···

我不想再废话了。普通一个民警,你犯案之后,会有谁敢撒弥天大谎来包庇你?

如果真的有谁胆敢继续包庇这起“迷奸粉”引发的罪大恶极的轮奸案的话,在此忠告:擦亮你的狗眼!看看都已是什么时代?你敢忽悠几亿的互联网网民吗?

 

比“迷奸粉”更坏的坏蛋,你狗日的站直了别趴下!

看看你还能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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