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NGO漫谈之14:给生态奖提些建设性吧
(2011-06-09 2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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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SEE·TNC生态奖提些建议吧
冯永锋
很多人喜欢说我“好抨击”,却提不出任何的改良之策;因此,这些人就很肯定地说,我所发表的批评涉嫌武断,涉嫌沽名钓誉,涉嫌挑唆和怂恿。
在我看来,批评与建设,都是重要的,批评如果是诚心的,没有什么不好;建设如果是诚心的,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光批评不建设,与光建设不批评,其实都有各自的缺陷。
我深知自己是个有无限缺陷的人。最常显现的缺陷,就是“把他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遇人物,我经常“灵魂附体”;遇事件,我经常“感同身受”;别人高兴的时候我顺势体会到他递送的喜悦,别人困苦的时候我也顺势感染他的悲伤。
话说2011年6月4日起,连续三天沉迷其中,我都把生态奖当成自己的事。我时而在想,哪一种评奖方式是最好的呢?时而又在想,哪个人获奖可能会让结果更加让人满意些呢?脑子里像小时候在福建乡间的晒谷场,不停地翻来翻去,没有肯停歇下来的意思。
我此前觉得,世界上最好的评奖方式,是“诺贝尔奖”或者“麦格塞塞奖”,曾将此想法在2011年初与SEE基金会的高级研究员郭霞探讨过,当时曾诚恳地建议生态奖采用此模式。
但2011年6月6日早上7点之后,我的想法有些改变。我出门坐车,坐678路再换988路,赶往生态奖的同行讨论会会场。在车上约耗了两个多小时,我脑中突然想,也许诺贝尔奖在当前,不适合生态奖的方式。因为民间环境保护在中国还处在需要多多讨论和激发的状态,而此前已经发生的四届生态奖,由于其随机性和率真性,在引发社会讨论和关注方面,反而起到了不少的功效。假如采用诺贝尔奖方式,评奖固然可能公正,但其过程主要控制在几个评审专家手中,与奖励目标群体几乎没有太大关联,也无法震动社会的敏感神经。整个比对下来,其评奖过程与评奖结果所引发的社会讨论,对社会的牵引,可能不如生态奖一直在延用的方式。
方式本身并无高下之分,有高下之分的是你所选择的方法是不是适合时势需要。6月6日下午,郭霞利用主持行业发展讨论的间隙,走过我身边,顺口与我讨论起下一届生态奖的评奖方式。我整理了早上在车上想到的观点,对她说,也许诺贝尔奖模式并不适合,生态奖可能仍旧应当延用旧有模式,也就是提前数月放出风声,让大家报名申奖。由组委会、评委会进行几轮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公布之时,应当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以撬动社会的关心,颁奖之后应当举办行业讨论会以促进业务升华。
谈话很简短,也很随机匆促。行业讨论会结束后,我又一心一意地开始想,如果延续当前这种方式,第四届的这种程序有什么改良的必要呢?“改良”这个词可能未必适合,但下一届生态奖如果要继续举办,也许可以提一些建议,不管这建议是不是有建设性。
首先,继续坚守奖励民间环境保护领域的宗旨,奖项的结构框架可到临事前“自由选择”。总体来看,前四届生态奖变数都很大,与当时的“权力意志”高度相关。SEE基金会今后仍旧有可能动荡下去。因此,在距第五届奖还有将近两年之际,提出该设计哪种奖,意义不大。何况,任何一种框架,只要当时运行合理,都没有什么问题。当然,组委会要有足够的心胸,接应由该奖项触发的各种社会评论。
其次,应当让一些民间环保组织的相对成熟人士进行评委会队伍。评委会队伍不宜过大,大概7人左右即可。主办方、官员、学者、企业家之外,应当有两三位民间环保组织的常年从业人员,像自然之友的李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马军、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孙姗、盘锦黑嘴鸥保护协会的刘德天、成都观鸟会的沈尤、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援助中心的王灿发、中国发展简报的付涛、淮河卫士的霍岱珊、野性中国的奚志农、厦门绿拾字的马天南、福建绿家园的林英、安徽绿满江淮的周翔、甘肃绿驼铃的赵中、重庆两江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向春等,都应当是上佳人选。他们个个都是社会精英、行业翘楚,年富力强、经验丰富。他们都不是一个人,身边有极壮实的团队。他们既有良好的乡土意识又有宏大的国际战略眼光,既有对行业俊杰的定位能力,又有对新人新秀的擢拔胸怀。而且他们都心地纯正,品格超群,绝不像冯某人那样刁钻油滑、粗野多欲。
当然,评委会成员应当有个基本戒律,就是与其有关的人和事,要尽量回避。或者说,进入评委会的人,至少其机构不宜参加当年的评奖。因为当评委,对个人也会有很大的知识提升和境界拓展。
再次,行业讨论会的主题要突出和明确。今年的行业讨论会,可能组委会太过于想“教育他人”,太想普及诸多重要知识,因此让好多组人轮番上场,每一个话题都谈不透,每一个话题都似曾谈过。与其如此,不如就上午和下午各讨论一个话题,精心选择与此话题相关的人士,结合现场的互动,让讨论透彻和清晰。这就要求组委会事先要做好功课,对话题进行精心选择,让其既有当年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否则,大家热热闹闹地坐在一起,又可能徒然消耗了大好时光和美好情感。
再再次,是“捐赠人如何参与”的问题。此前的四届,捐赠人都成了最后决定者。这最后决定的过程甚至成了“民主作秀与狂欢”的过程。在我的理解中,民间环境保护,真正的大师是那些长期从事民间环境保护的人。换句话说,也就是那些来申报奖的人,而不是评奖的人。让对民间环境保护一知半解的捐赠人去决定长期从业者的命运,总有些不太对劲。按照最慈悲的理解,评奖、打分、颁奖的过程,可视为捐款人参与、学习、领悟、理解民间环境保护的过程,那么,以这样的方式让其广泛、深刻地参与,以异质眼光、外来标准来审视考量民间环境保护,确实是必要的。恰恰是因为如此,把捐赠人放在评奖的哪一个环节,就显示主办方的水平和气度了。个人建议捐赠人不该成为最后裁决者,他们给出的分数和排序应当由“专家评委会”进行最后优化和把关。这才体现学习的精神、尊重的态度、专业化的追求。否则,容易被人讥笑和嘲讽。
最后,要站得高远,对任何自然发生的“讨论”,欣喜待之。因为从传播的角度来说,越是意外的、自然发生的争鸣,越具有生命力和穿透力。这些不请自来的“无理取闹者”或者“挑拨是非者”,其实恰恰最有利于促动大家的真切思考。如果组委会没有这样的天然心胸,那么,就事先做点免疫,把这当成是一种为了传播而“故意的预谋”,这样,接应和导流起来,可能会更加大度从容一些。
觉知有限,只能浅尝辄止,想要更多,确实也拿不出来了。就此打住吧。(20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