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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守所会见,办手续民警突然问我:老段,你那个案子进展怎么样了?我突然明白他说的就是起诉政法大学的案子,看来这个案子关注度确实太高,我必须加倍认真对待。
这个民警早些年我还和他杠过,会见时他非要在委托书上盖律所公章,我说当事人委托协议是和律所签订,委托书是委托律师个人而非单位,单位是不能作为受托人的,有律所会见函就行,他说这样已经执行很多年了,必须在委托书上盖律所公章,最后我找到所长、驻所检察室最后让我会见,不过下次来还是要盖章。
我算服了,没有精力继续折腾,以后凡是这个看守所委托书我都叮嘱助手盖章,不过西安律师问题不大,大不了多跑一趟,这可苦了外地律师,我亲眼见一个北京律师因为这个问题不让会见,这几年我明显赶到自己没有锐气了,老了。
不过以后他见我倒是和气很多,我也对他表现出应有的尊敬,不过今天他突然问这个案子我倒很意外,他还说他是我的粉丝,经常关注我的,看来关注我的人太多了,我必须谨言慎行,注意形象。
我给他说案件没有实质进展,等待法院开庭通知,我会第一时间给他说的。希望这个案子成为法制教育很好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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