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直播被告陈虎胜妨害公务罪一案庭审的建议书
(2014-10-21 14:55:15)
韩城市人民法院:
我是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段万金律师,在被告陈虎胜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中担任XXX的辩护人,XXX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即将开庭审理,本律师建议本案法庭审理采取微博和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审理,理由如下:
一、本案市委书记高度重视,曾作出重要批示,把此案件定性为“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责令严查。
根据2014年5月1日《韩城日报》报道,市委书记杨炳拓4月30日看望三名执法人员,也就是本案三名受害人,杨书记把本案定性为“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责令从快从严予以打击,要成立4.24专案组,对幕后组织者要深挖到底---”。
市委领导如此高度重视,法院领导和审判人员更应当高度重视,故本案庭审应当采取微博和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审理。
二、本案争议较大,罪与非罪的认定极具典型意义。
本案一开始,韩城市公安局是作为治安行政案件进行处理的,并且作出了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处罚,只不过在市委干预下在行政处罚结束后又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本案的侦查程序问题,犯罪主体问题等等对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对于临时工有没有执法资格法律上的探讨和认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本案对于行政机关如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在执法过程中缓解与民众之间的矛盾,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因此,本案采用微博和视频直播方式能最大限度达到上述目的。
三、本案在韩城尤其是在民营企业领域影响很大,尤其在韩城煤矿关注率很高。
韩城经济之所以在全省县域经济名列前茅,最大原因就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而韩城民营经济的主力军就是煤矿、焦化厂等为主要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安全生产压力大,政府监管严密,如何让企业理解政府监管,政府如何不做到不过分监管,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全国经济严重下行的这个非常重要阶段,采取庭审微博和视频直播方式有利让企业更加理解政府监管,政府更加合法监管,让政府企业关系更加和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庭审直播是审判公开的延续,韩城是陕西县域经济龙头城市,在司法公开方面也应当走向前列,辩护人查看陕西法院直播网站,韩城市法院鲜有庭审微博或视频直播的,本案领导重视,罪与非罪争议大,社会普遍关注,依法有属于完全可以公开的案件,非常适合庭审微博和视频直播,在此,强烈建议贵院对本案庭审全程进行微博和视频直播,以显示韩城市法院司法良好风貌,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规定精神,教育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更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附当地媒体报道。
1、杨炳拓看望慰问桑树坪镇煤矿安全巡检员http://www.hancheng.gov.cn/xwzx/lddt/38478.htm
2、检察院启动快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