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嫖娼门:一场法治启蒙之旅

黄海波嫖娼被抓,其违法行为应受法律制裁,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应当受到何种制裁,确实争议比较大的。
嫖娼,在很多国家,不视为犯罪,甚至色情业合法化,至多只是个人私德上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固然违法,但是社会危害性有多大,值得探讨,把嫖娼规定为违法,更多的是从道德方面考虑的,因此对于处罚,应当和社会危害性相结合。
起初,黄海波被拘留15日,社会没有意见,后来,官方公开公布黄海波嫖娼,舆论哗然,因为嫖娼涉及隐私,就像隐私案件法院都不公开审理一样,官方此举,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反信息公开条例,更重要的,公布黄海波的嫖娼,比拘留它十五日后果更严重百倍!我记得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的时候,专家还在为嫖娼拘留罚款是否通知家属争论不休,有人认为会毁了家庭,但最后还是规定了通知家属,现在公安居然要将嫖娼者昭告天下!
事情远没有结束,刚刚被执行完拘留,黄海波又宣布被收容教育六个月!
这似乎在要黄海波的命!
我们国家国民都特别讲道德,尽管中国性工作者高达几百万人,尽管中国嫖客遍地,但是大家从外在表现还是对嫖娼之事很谴责,但是我想,很少有人会赞同将嫖娼者拘留罚款曝光,还要收容教育六个月,不仅男人,我想女人也是。
这就好比一个小偷偷了块面包却要被处罚割掉双手一样严重,严重背离违法行为同处罚后果相适应原则,这种处罚显然是极为残忍和野蛮的。
法律界首先呐喊起来,因为这太可怕了,今天在黄海波身上,明天可能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法律上我就不多做探讨了,我想,这不需要太高深的法律理论基础,只需要从一个人生活经历的经验法则,从一个人良知法则就可以作出判断,谈高深法律倒显得迂腐不堪了。
网上反对黄海波嫖娼被公开、黄海波被收容教育的声音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
这真是一个启蒙的时代,以往案件的启蒙意义在于,政府必须严格执法遵守程序不能制造冤案,还没有从处罚的度方面提出异议,这个案件,社会公众已经在质疑政府处罚的适当性了。
民众在进步,社会在进步。
诡异的是,至今,黄海波、黄海波家属、黄海波所在团队,没有对此做出任何反应,好像他们甘愿接受处罚一样,黄海波所在的演艺界,也没有一个稍具影响力的人站出来公开质疑,不说话无非两种情况,一是有道德洁癖或者伪君子;二是有辫子担心受到打压封杀。
每个行业都是犬儒遍地!不过演艺界这样公开张扬引领社会潮流的群体如此不堪,实在是让心心痛!这方面全国各行业要想律师们学习!李庄案、杨在新案等等,律师们精诚团结前赴后继,因为一个人今天的不幸遭遇也许就是你的明天!当然,也正因如此,律师界遭受的打压也是最严重的。
不管黄海波最后做出怎样的选择,黄海波嫖娼门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娱乐事件转变为一场法治大戏,一场民主和法治启蒙之旅,即使黄海波缺席,即使演艺界缺席,法律界也要将这场法治大戏接着演下去。
也许,没有主角的舞台照样精彩!
当然,我们仍然期待主角登场。
我相信,那个时候,整个世界都会为黄海波欢呼!
克服恐惧,你将无所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