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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花”法官——荒唐还是可笑〞

(2012-04-25 09:46:29)
标签:

杂谈

     

 

      昨天央视白岩松的新闻1+1,报道并评论了河南陕县“眼花”法官水涛因追责被移送司法机关。水涛成为河南省高院4月5日宣布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后被追责的第一人。4月23日,被“眼花”法官错判的案件已经改判,原告表示不再上诉。

    就这件事,咋一听,真的觉得好笑。当被问及法官水涛为什么这样判时,他居然说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我眼花了,没看清楚被告提供的有关证据……。”我们在好笑的同时,也觉得这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的事不知发生过多少,而且还要发生多少。

    哲人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弄脏了水源。

 

    这次“眼花”法官被追责,在司法系统中开了先河,老百姓拍手叫好。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任一辈子,从严追究;如果明知道有问题,还是这样做,更应该从严惩处。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任一辈子,这是给法官上了一个“金箍”。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永远高悬于每个法官的头顶之上。

 

 

                                                  2012年4月25日于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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