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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的“尺度”如何拿捏

(2021-07-04 21:51:37)
标签:

教育

分类: 教育随笔

教育惩戒的“尺度”如何拿捏

不久前,在一个活动中,我学习了张朝珍教授所做关于教育惩戒的一场报告。

张朝珍教授在导论部分抛出这样一个问题:教育惩戒的尺度该如何拿捏?引发了我很深的思考。接下来,张教授接连举出了枣庄市体育教师体罚事件,五莲二中杨守梅老师受处分事件,20年后学生殴打老师等具体的事件,让我们在具体、典型而震撼的事例中深入开展思考。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班主任的惩戒行为呢?张教授讲到,思考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教育惩戒”。

这次的启动仪式准备十分充分,我们每人手中一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边听张教授的解读,边阅读、勾画与批注,这种全面、充分的学习活动,让培训效果事半功倍。

根据这项规则,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正,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学校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守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也就是说,教育惩戒应符合教育性、合法性和适当性。

作为教师,尤其也作为班主任,应该时时有这样的惊醒:教育惩戒首先是一种教育行为,而不是可以放任实施的“惩罚”。那么作为一种教育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就要受到许多的约束和规定,也要依据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原理,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来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谨慎的实施。

实施教育惩戒,首先应该符合教育性原则。它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实施的教育行为,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惩戒的实施,最终应该指向于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谁偏离了这个目标,谁误读了这个目的,谁的教育教学行为便有可能偏离正轨,甚至误入歧途。

实施教育惩戒,要符合合法性原则。教育部通过专项规定的方式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内涵和实施标准、要求,为学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指明了方向、规范了界限、提供了保障。学校、教师一定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之下恰当使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学生向善向美的目的。该规定的实施,也再一次明确,教育惩戒权是有严格红线的,是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而非给予了学校和教师肆无忌惮实施惩戒、甚至惩罚的权力。

实施教育惩戒,要符合适当性原则。规定中明确指出,教育惩戒应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为便于学校、教师准确理解教育惩戒的适当措施,规定给予了详细的解读。第七条规定,规范了哪些情形之下,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第八条规定,规范了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的教育惩戒。针对不同的情形,规定中具体罗列了教师可以实施的教育惩戒,并且做出了严谨的说明和严格的规定。学校、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可以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也将让教育惩戒更加合法、合理与规范。

本次《教育惩戒与班主任的法律意识》专题讲座,让我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有尺度的,如何拿捏好这一尺度,是对班主任专业素养的一种考验。而我们可以通过不断的知识学习和经验累积,提高自身整体素养。用情怀与责任,赋予班主任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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