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传统文化的至高理想

中华传统文化把“和”作为最高价值,最高的道德境界。传统价值观中有道德人伦,有家国天下,有诸子百家,而一个“和”字贯穿了各种价值体系,弥纶天下万事万物,显现出中华文化是一切文明中最为兼容并蓄的文明。
“和”的观念产生很早,其含义由音乐之和,到人际关系之和,到国家政事之和,逐步深化。早在西周幽王时,太史伯针对当时周政权危机,最早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理论。意为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世间万物,如果完全相同一致,世界则无法持续发展。
儒家孔子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强调人与人相处,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治国为政,应“宽以济猛,猛以济宽”。他的弟子有子说道:“礼之用,和为贵。”认为治国处事、礼仪制度,以“和”为价值标准。
《中庸》对“和”的阐发,可谓史上最具智慧的创造性贡献。“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被视为人类应对宇宙万物的根本智慧。由此衍生的“和谐”、“允执其中”、““时中”等思想,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孔子前面还有一位前辈管仲,他将和合并举,指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认为畜养道德,人民就和合,和合便能和谐,和谐所以团聚,和谐团聚,就不会受到伤害,给和合以高度重视。
在战火绵延、遍地涂炭的春秋战国,墨子是一位和平主义者。他将“和”作为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标,提出 “兼相爱、交相利”,既爱自己也爱别人,与人交往要彼此有利,“离散不能相和合”。他的“和”主张不同于有阶层的和谐,带着“爱无差等”的理想色彩。如果不是封建统治者的历史原因,这种带着平等博爱思想萌芽的人本主义,当一直流在中华文化之河的主航道中。
道家创始人老子将“和”进一步从人道推演到天地之道、宇宙之道。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万物都包含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哲学观,对今天这个社会如何可持续发展依然有着深刻的启迪意义。
一个“和”字,熔铸了中华文化千百年来的智慧结晶。它是最向往的理想状态,也是最朴实的日常道理,当下之“和”,是理解和宽容,是沟通与互敬,是文明在历史文化与现代精神中的融合与新生。
一个“和”字,融入了中华民族跨越时空的精神追求。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顺和邻里、和谐社会、协和万邦、天人合一、和气生财、和平天下、和衷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
如果我们全世界都能够共同遵守并弘扬“和”的价值观,战争、冲突、矛盾都会化为乌有,那一定是人类之幸、地球之福。
可见,和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而博大的思想,也是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人类文明和文化在迎接新时代的挑战中,相互吸取优长,融会贯通,综合创新,必将共同创造人类未来更加和谐的新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