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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告诉你数学真相(四):数学几何点、线、面、体的逻辑真相

(2017-08-08 12: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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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告诉你数学真相(四):数学几何点线的逻辑真相

 

上帝就是逻辑,是自然法则


很多逻辑在数学里面,人类一直还没认识到.
也就没证先用,也就糊弄的先用上了.
数学是逻辑,没有直观.
因为有的直观会骗人,再说直观是部分人感觉到直观.
就算你(含大家)看到美妙的直观,这个直观必须要逻辑在支撑.
如果你没找到逻辑,则你的直观也仅仅是猜想,是与数学的无关元素。

本文告诉你:数学几何点线的逻辑真相.

人类的错误:把点元素元素当成了实数,还与实数进行运算(详见后篇文章的证明).
人类的错误:把线由无限个点构成(或组成).还得出更谬误点集理论. 


点、线、面 是只存在数学王国的抽象概念,现实宇宙中是不存在的。

唯有三维:体。即存在数学中又存在现实的宇宙中。

 

零维,没大小、没长度、没体积,仅标识抽象的位置空间

           【位置定义:n个互异(不重合)元素互认对方的存在的标识。】。

           只标示抽象位置空间。可附在线上作为分界标识。

          没大小就是没面积、没长度、没体积的抽象的点。

数学上为了读者看清楚,才用.”示意。

          代数的意义为0,即实数r被拿走后没有了,数学语言:r-r=0,表示原数没有了。

          成了空数。不是最小的实数。

因为实数没有最大的实数,所以也没有最小的实数。

          证:因为每个正实数r,必存在 r+1r,所以假设r为最大的实数就不成立。

所以证明了没有最大的正实数。同理1/r没有最小的实数。实数中有0吗?见后面逻辑。

逻辑上:只有在“有”的先决条件下才能比大小,比多少。

0属空数,与实数无可比性。>叫大于号,又叫左右顺序号。

53,说明5这个整体大于它的部分3;说明53的右边。

          又如:50,只说明50的右边这个点的顺序,并不指5大于0,因为0

不是5的部分,所以5没资格没逻辑大于0

凡是说大于号时,即AB,则A必须是整体(即必须是个数)。

B也必须是个数、是个小整体、属于A这个大整体的部分(部分也是整体,

又属另一大整体的部分),  才合逻辑公理:整体大

于部分。才有:AB ==== 见“线”的重复解释。

          由于点没大小,所以现实物体不可能是点。

故现实宇宙中没零维、没点。点这个零维只有在抽象的数学王国。

 

1维,线:没宽、没大小,仅有“实”的长度。只存在抽象的数学王国。

“实”的线:指连续、没空隔、没空洞,可弯曲、不可割断(见下面逻辑解释)

长度:指1维(线)可数字化也叫几何化(=、<、>)能力和识别(也叫量度限定)。

长度具有“能力”指长和“识别”指度,两个性质。必须先有“能力”才有之后的“识别”。

(一),能力:长度属“线”的专属性质。所有线具有的“能力”,你会反问“二维的面也有长度”,答“是你把一维的线标识在二维上,实际‘长度’还是属于标识在平面上的‘线’”。

所以,只有线才具有长度的能力。这个也叫 线具有“长度”,这个“长度”实际意义为“长”。

(一),识别:对线长的识别(也叫限定)即“度”,这种识别过程就是标识点形成线段。所以才具有数字化(即可以进入=、<、>关系)。

逻辑关系两点之间有长度吗?没标识上线,就没长度。即两点之间没说明有线,它就没长度;标明有线,它就有长度。或者“你尺子去量,就等于你标注了线(尺边就是线),也是有长度”。因为仅仅两点,就只能是位置。

所以两点之间有没有长度,取决你“能标识出线”和“标识出了线”。=== 如果“不能标识出线”,则永远不会有长度。在“能标识出线”为前提,你再去“标识出了线”,才有线(和线段),才有长度。

线(和线段)和长度必须同时具备:“能标识出线”和“标识出了线”。

 

线不是由点构成(或组成)再多的点集都不能构成线(逻辑:因为点是没大小,仅为位置的表示)所以可附在线上作为分界、作为位置标识

实线没空隔,实线就不可断,点只能附在线上作分界标识,分界标识并不是割断线。

你可任意画线段AB,其AB两点就是你画好的断点,用点AB来标识为两个端点(或断点),此时的AB线段就不能断了,它就是实的线。

断点,只存在人为的画线段时的两个端点,画好的线段之中是不能断的,因为定义规定了此线没空隔,所以不能断。也断不了。断点可以是端点,端点不一定是断点。线上最多只能有两个断点,但可以有无限个端点。

逻辑上线永远不能断,只能弯曲,长度不变。

AB线段不管是直的、曲的、折的,其长度不变。

AB线段上可附点C,点C不是分断AB线段,点C仅仅是作为分界标识,得到:AC+CB=AB,注意,右边的AB为原线段,左边的ACCB为点C标识出的两段,由于点C不占大小(即点没大小没长度),所以AC+CB=原长

当然,人也可另外画一线段AC ’截取等于AB线上的AC长度,确定了C

此时的AC ’也是不能断的实线,得 AC =AC ,且整体大于部分有:

ABAC =AC ’,得 :ABAC ’,此时用了等量代换的逻辑。==== 解释了人的困惑:线不能断?怎会有比它短的线、且长线段与外面的短线段有几何关系。

上面的逻辑:点与线属两套概念。 

所以线上多少或有限、无限与线本身没关系。当点变到无限时,则点就不

于数,也不能表达原来的数1了:1/2^+1/2^+1/2^+.. .不能表达原来上1

所以才用:1/2^+1/2^+1/2^+.. .1,并不是原来的1不存在。

注意上面:1/2^+1/2^+1/2^+.. .就是(2^∞)×(1/2^∞),

因为2^∞不是数,所以不能按数的运算约掉分子分母。

所以(2^∞)×(1/2^∞)≠1,并不是原来右边的1不存在,而是左边不能回归到右边的1

线分曲线、直线。都属一维。

线又分直线、射线、线段(直线段、曲线段)。

直线:向正反两个方向,没有端点的线。由于没端点,就保证了“直”,保证了

无限(无穷)。==== 后面有对这个定义的证明。

端点不仅指两边的断点(见线段),只要曲(折)都会出现端点。

因为只要曲(折)就会出现与原线不重合的切点,这些切点都属端点。

即这些曲(折)点就会打破之前的差异,因为有新的切点。

由于没端点,也不构成左右两端在进处重合(重合相碰就有端点重合,违反没端点的逻辑),所以保证了直线的“直”和“无限”。

注:无穷(无限)的定义 === 确定的元素反复变化到无边界。由于没端点,所以直线没边界。故直线属无限(无穷)。不属整体。不属于数。只属独立存在的无限元素。与所有线段没几何关系,即直线≯线段,因为直线不属整体。所以不适用公理(整体大于部分)。

曲线:有两个以上的端点的线。如没断点(或只有一个断点)则属无限元素,不属整体,不属数。

曲线段:在曲线的基础上有两个非0距离断点(或标识的端点)的曲线。属有限,属于整体、属于数。

线段(直线段):两个点之间可画无限多的线,最短的一根 取名直的线。简称线段。

线段定义:两个端点的直线段 叫线段。

有两个端点,之间的线最短。最短这线叫直的线。

证明 两点之间 只有在一条直的线。(公理: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证:

先确定了不重合的两点A、B。

可证得:两点之间必存在最短的线。

假如没最短这线,必存在无限短的线。

逻辑:没最短必有无限短。

(证明 上逻辑。

证明:反证法 “ 假如连线没有最短的线”。

得a不是最短的线,就有比a短的线a1,既 a>a1

由于“没有最短的线”,得a1不是最短的线,就有比a1短的线a2,既 a1>a2

由于“没有最短的线”,得a2不是最短的线,就有比a2短的线a3,既 a2>a3

 .....................

上面类推得:a>a1>a2>a3> ........

证得:没有最短的线,必有无限下去。)

又确定了两个点,所以 两个点不是动点。

得两点不能靠近。

所以不能无限的变短,就必有最短的线。

这个最短的线取名为直的线,又有两个端点A、B。

所以,线段定义存在,且合理。

又证明了AB为最短。

公理证毕!

只有两个端点(或只有两个断点)非0距离直线。属整体、属有限、属于数。

所有线段只有两个来源:只能人为单独画出;或在别的直线上用点标注。

线段,也是人们所说的x数轴上的区间。

直线定义:线段向两边按“线段”原形 无限延长。

公理: 过两点只能画一条直线。

证:

AB最短具有唯一性,既不能有比最短还短的了。

唯一性得只有一条。所以只能画一条。

如在 最短的线段AB之外画一点C,再分别连结CA、CB,就形成ACB线。

得:两线“AB与ACB”不重合。

AB线段为最短,所以ACB长于线段AB。

又AB线段为最短取名为直线,得ACB为非直线。

非直线取名为曲线。

得 ACB为曲线。

把直的线段AB再向两端点外“按AB原形”无限延长的线为l,得只能为一条(因为AB为唯一)。

所以l也为直的线。==== 因为 l是按“直的线”原形不变得来的。

 

证明了:过两点只能画一条直线。   

射线定义:只有一个端点的“直的线”。属无限,不属整体,不属数。

曲线定义:只有部分点在直线上重合,整个线不能与直线重合。

实数公理:每个实数的大小具有确定性、唯一性。

解释上面,不可能数1又是数2,即1211.00000...1大小值是唯一的。

实数的定义:[0R],即表示在x数轴上原点0R点的非0距离,也是一个线段 0R 长。就是任意实数R[0R]与数学上开间闭间不是一个意思。

实数:必须是确定的,大小是确定的。得实数必须有明确的边界[0R]

     即有两个端点(下界和上界)原点0,和另一个端点R,组成一个“非0距离线段”。

     请注意:[0R]不是指你们所说的开间和闭间。

[0R]有两个意义:(一)是指“线段 0R”的两个端点,也叫界。

                  (二) 是指“线段 0R”的两个端点所包的线段长度。

     得实数是一个“整体”。

万物都是数。必须是物,物就是大家可见的、就是个几何体,必是整体。不必是整数,必须是整体。不是物,就不一定是数了。即不是所有的是数,所有的物必然是数。

人类认识宇宙,先是看到万物、看到形。这就是几何,之后人类才用符号去描术几何的形,这些符号才是代数。即以符号代替几何,才有代数。故所有几何都有对等的代数,所有代数都有对等的几何。

 

所有 线段才可比较大小,因为它们具有数的资格,才能进入几何化。

又线的不可断只可弯曲,得线段的变曲后长度不变。得都可对应到x数轴上。

所有线段是各个不同的数。都能对应到x数轴上一段对等的长度。注:与人类用工具作得出或作不出无关。人工作得出,它们属实数。人类作不出,它们也属实数。与存在有关:存在为线段的,不管曲直线段,都属于数。

不存为有限的整体不属于数。

所有有限的几何体都属数,与人类画得出画不出没关系。

得圆周长就是一个实数,因为画圆时有个起点A,画一周后终点与起点重合:得到曲线段A点再到A点重合。这就属于一个整体,属于一个数。也能对应到一个直线段。如圆的直径为线段1,则周长就是实数π,周长是有限的长,不是3.14159...。元限元素3.14159...是人类想用十进位数去表达线段圆周长π,但又不能完整的表达线段圆周长π,才有无限。所有能表达完整的都是有限。通俗比喻:线段圆周长π是原型,3.14159...是不十全十美的替身。线段圆周长π是实数,3.14159...是人为画的点。两者没关系。

所以两个实数的大小比较属于两段“线段”长短之比较,合乎公理:整体大于部分。这就是逻辑理论依据。故,实数50就不存在“5大于0”,因为0是没大小的空数,0不属于所有数的部分。但作为x数轴上点的顺序:点5在点0的右边,所以不讨论实数时有:“50”,逻辑解读为:点5在点0的右边。所以在遇到:50 时,就是两个数的顺序关系。遇到:53 时,就有两重解读,两个实数的大小关系和两个数的顺序关系。

          重点注意:非0距离的两点可标识出线段。

 

点与线关系:点和线属于两个不同的数学概念。

           点属于全抽象。线属于部分抽象,长不属抽象。

由于点是没大小的,所以线不是点构成(组成)。

线不是点的集合。点仅仅附在线上起到标识、分界作用。

注意:点不能把线分断,仅是分界标点。

断点是线段自己存在的,点仅起标识作用。

所以点是点,线段是线段,两都无关系。

假如线由点组成,

则违反点的定义和逻辑:把无大小的点变成了有大小的线段,又把点看成无大小几何原点,就得到悖论0=1

因为定了线为实的长度、没空洞、没断点。

所以逻辑上:线不是由点组成。

          又如,把一线段[01]从中点A分界为两部分。

因为分界为点A,所以点A不能一分为二,

只能分成这两部分:[0A]=[A1]=1/2,即点A为重合点,

即:[0A]+[A1]=[01]

再请注意一个逻辑:两个相邻的AB两点,就不存在  AB两点中间再加入新的点。

因为AB两点相邻,所以它们之前就加不进新的点。

两个点相邻的定义A、B两点有位置关系,即可建在有原点有方向的数轴,必有一点在右边。

设B在右边,数学位置表达为:B>A,不是B大于A,是B在A的右边。

则任意新点C只能满足:C≥B>A或B>A≥C 。注:A=C 表示A、C两点重合。

两点之间为无穷小:1/2^(n→∞),此时的两点为相邻。

因为点被标识的无限多2^(n→∞),所以两点之间就为1/2^(n→∞)

证明:两个相邻的点不能加进新点来隔开原相邻点。

因为“两点相邻”,则两点之间为无穷小:1/2^(n→∞),

    又1/2^(n→∞)≠0,又1/2^(n→∞)≠实数。

    所以两点之间无新的位置。所以加不进新点。

 

两个相邻的点不能构成线段,不能构成区间。因为这两点就是一个位置的标识,之间又加不进新点,即相邻两点之间与实线长度无关:不是无实线距离,也不是有实线距离。就是与实线距离没关系,准确的说“相邻两点之间”是一种与实线距离无关的非0元素。

两个相邻的点仅为位置关系,与实线无关,所以与线段也无关。

你要作点标识,只能重合的标到A(或B)一个点上。不能同时标识到两个点上。

由点只能附在线上作标识,

你在[01]上依次增加平分界的点:

1/2+1/2=1   中间一个点

1/4+1/4+1/4+1/4=1    中间三个点

........

1/n+1/n+1/n...=1       中间n+1 个点

n+1有限的点数时,得点的点数是实数,

n属于实数,可以进行几何化运算。

得点数的分界与实数线段虽是两个概念,但有时能统一。

n变到无限时,则点n不属数了。

重要逻辑当线段上的点标识到无限多时,就等价标识所有点两两个相邻一串。

两点之间就不属于数,两点之间就属于非数元素1/2^(n→∞),因为1/2^(n→∞)≠0,所以两点之间就不能为0,也就加不进新点。又1/2^(n→∞)不是数,也就不是长度,不是距离。

无限的非数1/n就不能进入等号(即不能进入几何化),

得:1/n+1/n+1/n...≠任何数,所以  1/n+1/n+1/n...1

线上附着的点不能与实数1统一。

这属于附着点的问题,与原来线段实数1无关。

请再次注意逻辑:实数线段不是点的集合。

虽然线段2比线段1长一倍。由于点无大小,附在线段1上点没有最多数量、附在线段2上点也没有最多数量。由于点无大小则两者则附在两个线段上的点无可比性。

再通俗的讲解:线段AB上可附着无限(无穷)多的点,用红色点“......”表示。因为点无大小,所以你可无限多,无限无限多,n个无限多。都与线段AB无关。纯属红色点“......”自娱自乐,红色点的集合与线段AB无关,这种集合也没意义(点没大小,无限时也就没多少)同样在线段MN上可附着无限(无穷)多的点,用蓝色点“......”表示。因为点无大小,所以你可无限多,无限无限多,n个无限多。都与线段MN无关。纯属蓝色点“......”自娱自乐。所以红色点与蓝色点也就不存在“一一对应”,即不存在“双射”。

不存在谁多谁少。不存在一一对应。不存在几何关系(因为都达到了无穷多个点,无穷元素不是数,所以不能进入=、<、>之中)。

切底推翻实数无穷点可数或无穷不可数,因为无可比性。

每个实数都由两个端点的线段定义,如线段1,你把分无论分界的多么小,这个多么小都不等于0,即 1/n0,证:当n不是数时,则1/n也不是数,即1/n≠任何数,得 1/n0 ;当n是数时,1/n才是数,才有假设 1/n=0 的资格。由于1n0都是数,所以它们都可进行几何化运算:n×(1/n=0×n,得 1=0,矛盾,

所以“假设 1/n=0”不成立。故 1/n0 得证。证明了任何小的实数都不等于0,就证明了所有实数中没有0,即0不在实数之中。0为空数,即任两个数相减后为空数。0的几何意义为点。

动点与定点:人类作图标识的点为定点。作图过程中还没完成的点叫动点。

画线段AB:先确定一个点A,再以点A为起点往一边画,从A往一边画的过程就有一个动点,当动点停下来时的点为A,才得到AB两点为端点(起点,终点)的线段。

AB两点都是定点,只有画的过程中才有动点。

当动点永远不停下来,就没有终点,则是没确定性的,就属于无限(无穷),就不属于数了,因为没有两个断点(端点)。

所以圆周长属于数,因为有起点和终点。

n无限大,则n属动点,永远没终点。同理1/n就成无限小也没终点。

无限个数是加不拢的,因为前面的相加后,后面又有无穷的级数,所以不能加成一个确定的和。

所有无限的级数在数轴上是没有终点的,就不能有两个点来保证其确定性,故不属于数。

再次注明:点的轨迹不是线。===== 因为无大小的点不能组成线。

 

2维,面:没厚度,只有能标识出实的“长与宽(不同方向的长)”,属数学抽象概念。

          但能标识出不同方向的一维。

         “实”指面是连续无漏洞的、无间隔,不可分割的。

属体的表面。

面不是线组成,线只能标识附在面上作为分界和边界或周长

线附在面上来标识区域。

点可以附在面上标识位置。

由于点无大小,所以附在线上点数量与附在面上点数量 无可比性。

不存在谁多谁少,即不存在:面上的点>线上的点。

点无大小,所以无可比性;两者上的点又属无穷概念,也不可比较。

          分平面、曲面;有限面、无限面。

          平面:能任意作出两条平行直线。

          曲面:不能任意作出两条平行直线。

          有限面:有边界的面。即有线来作为周长的面。属有限、属整体,属于数。

无限面:没有完整的边界。属无限、不属整体,不属数。

         

3维,体:能标识出不同方向的1维线段和2维面。不同方向的1维即:长、宽、高不为0,又有确定性

         3维属于多维中唯一存在数学和宇宙中。

        数学中的3维是不能分裂开的,永远为一个整体,也是整体的连续性。

        2维的面只能标识3维上(或之内中)为分界标志,3维没断离。

不是由面组成,面仅为体的边界,即体的表面积。表面积限定了体的大小。

有限的实体,才属三维,才属于数。

长、宽、高中只要一个为无限元素(无限元素不具确定性)的就不属三维,就属无限元素,不属数。

点、线、面都可附在体上作为标识。

没表面积的不属体积、没表面积的不属整体,没表面积属无边界、属无限元素,不属数。

数学上的三维体属实体,即不可分割分开的,面可在体之中标识分界。并不是分开体。人类可以作出体A,再在另一个大体中标识出体A等大的三维。

宇宙上的三维体是可分割成几个小三维体的,宇宙中的三维再怎样分割后得到的元素都属三维。因为宇宙中物质都是由粒子组成,粒子之间有空隙,所以三维物体能分割。

宇宙上的三维体分到最后,会分到最小三维体。象自然数一样会分到1。就是物质的最小单位:最小粒子,用m1表示。


结论:
几何中的点,线,面,体是各个不同的数学概念。
几何中的点,线,面,体没有包含关系,各自独立.
线不是由点组成;面不是由线构成;体不是由面构成.
点只能附在线,面,体上作标识和分界.
线只能附在面,体上作标识和分界.
面只能附在体上作标识和分界.
康托犯了两个逻辑错误:
把非数的无限元素当成实数用于对角法.
把没实数意义的无穷个点来进行没意义的"一一对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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