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洁
我一直都相信,爱上一个人一定是一生一世,无怨无悔,不离不弃的约定,也一定就是自己这一生一直走下去的勇气和动力。认识他,缘于一次很老土的相亲。那时候的我,刚刚迈出校门就走上了工作岗位。每天,下班之后的吃饭问题就很让我头疼,去宿舍附近的那个市场找家饭馆随便吃点什么吧,可是,那里的环境实在让人难以忍受。冬天,天黑得很早,市场里的路灯原本就很少,而仅有的那几盏也很少是亮着的,饭馆的门口都堆积着生活垃圾,老感觉,摩肩擦踵而过的人们当中,似乎多少会有一些不安分的家伙。于是,同事王大姐就说给你介绍一个对象吧,每天能够接你下班,陪你吃饭,如果以后谈成了,就结婚,有个人帮衬着,总归是不错的。于是,我就去赴约了。
他是一个话语不多的人,我之所以喜欢上他,是因为他的诚实。还没见面时,介绍人王大姐对我说他今年26岁,可是,见面之后,送我回宿舍时,他说他28岁了。另外,他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开口闭口带着某些脏字,他的自行车在冰上滑了一下,他顺口就说了一句:这个破地方。我一直都相信有些习惯总是会出其不意地窜出来的,让人不经意间就露了马脚,如果,他是一个平时就说惯了脏话的人,那么此时,就不会称这堆积雪是“破地方”,而一定会是另外一个很“男人化”的称呼了,所以,我开始对他有了初步的好感。
后来嫁给了他,成为他的妻子,开始学着把自己所有的心思化成千丝万缕的柔情与蜜意,关心他、爱护他,甚至娇惯他、宠着他,任由这个七尺男儿在我的面前一天天变得任性顽劣、飞扬跋扈,而我注视他的神情从不改变,依旧用我与生俱来的母性,心甘情愿地为他的饮食起居,甚至喜怒哀乐操心劳碌着。许多认识我们夫妻俩人的人都会取笑我,说我是把老公当孩子一样疼爱着的,我总是一笑了之。只是因为习惯了他对我的依赖,习惯了每次做好饭菜催他、哄他快点趁热吃饭,习惯了每天清晨跑出去给他买来早点然后再一遍遍催他起床,习惯了看他十万个不情愿地嘟了嘴起床,洗漱然后睡眼惺忪地坐在饭桌旁吃饭。是的,爱就是习惯。
不是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吗?人生一世,不过百年,那么,得有多少生死轮回的缘分,才能够修来今生与他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在一个锅里搅勺子吃饭?不管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相互搀扶着,就这么一直走下去,为他为了这个家,我愿意!而恋上这个家,是因为在这个家中处处都有着他的气息:电脑桌上的烟灰缸里是他钟爱的烟草味道;枕头上有他几根乌黑的发丝;床上,仿佛还遗留着他早晨伸懒腰时压出来的奇形怪状的印痕;衣帽架上,他的海蓝色衬衫。
每天下了班之后,回到家中,推开每一个房间的门,闻到他那种熟悉的气息,总会让我有一种安全、祥和、幸福的感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走进厨房,挽起袖子,切菜淘米、炒炸煎煮,精心准备着他最爱吃的饭菜,当他抖落一身的疲惫,风尘仆仆地走进家门,津津有味地享用着我给他烹制的美味时,我的心,此刻似乎也就融化了。每一天,我都要怀着一份感恩的心情爱着这个人,感谢他给我一个温暖的家,感谢他让我收获一份世界上最纯真的爱,感谢他给了我一个可爱的孩子,这个小家伙,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处处散发出他父亲的模样,感谢他这些年来对我一直不离不弃,和我一起为我们的家一砖一瓦,一针一线地建造、坚持、守候。
我的家,很简单,一个从不愿意动手干家务活的懒男人,还有我这个凡事都喜欢操持的小女人,再加上我们的宝贝儿子,就组成了我们的这个温馨美丽的家。而维系这个家的唯一的纽带就是爱和宽容还有理解,爱,就是把这个男人当做我自己的生命来关爱,来珍惜;宽容,就是自己独揽所有的劳累,对他的懒惰和任性视而不见;而理解,就是懂得作为一个已经步入中年的男人,他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上立足很艰难,不易,他需要一个坚强的精神后盾,一个温暖的避风港。
爱上一个人,恋上一个家,心甘情愿地为这个我深深爱着的男人,为我俩的孩子,为这个让我深深依恋的家,付出我的青春,我的健康,还有我的生命,这就是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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