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笛对爱伦说:少女的贪心
(2012-07-21 23:16:44)吴笛,一直都是你对我说你的奇妙故事,我没有那般说故事的才华,却只想和你发发牢骚。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怕也并不准确。我只想在他的宇宙中留下一个痕迹。
在别人的宇宙里留下痕迹,这是每个人最深处的、毛孔里呼吸着的渴望。
对,他的宇宙,沉重、压抑、甚至寡淡的宇宙于我都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我自以为我可以让他展现出完全不同的一面,一个他自己都不知曾经存在的自己。我自以为在漠然的火山岩下有着喷发的可能性,而野心十足的我要去做那支导火索。我甚至自以为,我有一种本领,便是能够感受到谁能被我影响,然后我会肆无忌惮的抓住那个机,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或者用岩浆崩裂的方式,或者用春天里小鹿的欢快方式,去触动那个谁。唯有这般,我才能感到对方的存在、自己的存在。
你曾说你喜欢强奸敏感细腻的灵魂,而我则喜欢点燃冷酷自闭的灵魂。
我相信,在负能量包裹着的层层迷雾之下,他内心栖居着一个好人。若我能握住这个好人的手,我便证明了自己生命的价值。
然后我却是太高估自己了。我以为我可以做那个拯救者,其实我只是一个少女。我还是一个少女。
少女有什么特点?少女像柔软的云,在晴天里给人郊游的美好愿望,可在干洌的狂风下被吹得四分五散。少女像易朽的木,在春天里着蹦出尖尖角,可在风霜中腐土里未捷先衰。
有人利用少女短暂的美好,把少女当作最华美的刺绣放在自己的锦衣上。有人站在黄河边,双手捧着少女,然后亲自把少女溺死在水中。可我不愿成为一个祭奠品。我曾经以为自己会成为祭奠品,然后浴火重生,重生的并不是纯白无暇的生命,而是随波逐流的断木。像千千万万个其她少女一样。
你曾警告过我,不要和这样的男人交集过深。因为级别不一样的人最好不要一起过招。你说,对于那些基因里面有绝望成分的人类,即便是最浅的接触都是在伤元气的,而可怕之处在于你根本察觉不到。
你还警告我,我做这一切的目的都是自私的。你说,我对这个男人的执念来源于我自身的匮乏。你说,我需要一些刺激物,一些可以搅拌我容易无聊的心的刺激物。你说,在我天真的想当然之下,我内心有个邪恶的需要被填满的洞,需要那个男人来填。唯有那样的不容易得到的男人才能填得满。
你甚至说,我对那个男人的欲望,就像我对这个社会的欲望如出一辙,有种投机取巧的较量。我想去通过我的存在本身来影响他者从而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但是当我的存在还是一个漂浮物,我又如何对别人施力?当我自己还没有被拯救,我又怎么去拯救别人?若是如此,我的心态和不劳而获的企图又有何本质区别?
所以我失败了,并且是报应。为了避免这种失败对我的更加有害的影响,我必须接受这个失败。他不够喜欢我,不愿为我花更多时间。他曾最初对我说,因为他想保护我,所以不想对我下手。我当时还嘲笑了他的自大,如今想来也许他自己也明白自己的绝望和麻木能给旁人带来怎样的伤害。
也许你觉得我在为他辩护,可我觉得他是有心的,红彤彤的。只是世界把他压榨了,以至于他已经失语,以至于他自己认为最安全的存在方式便是去敏感化。他是孤独的,以至于他对抗孤独的方式就是被这个世界同化。可他的皮下组织里又有小小的骚动,以至于他会被我吸引。当然,也许只是因为我的皮囊,那我也会很荣幸。皮囊这东西,人们容易对它产生不客观的情绪,或鄙夷或羞耻或盲目自傲,其实,皮囊本该是朝圣路之一。
你知道,他抚摸我时都会有奇怪的氛围。他的手所到之处,没有温暖,也不能说有欲望。就像完成一个任务一样。这种似是而非的缺失带来一丝伤感。他说话也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执行命令式的语气。他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往回看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用心想过问题了。
他肩上像是抗上了主流社会最乏味可陈却也最引以为豪的沉重与妥帖。命运的沉重与妥帖,生活的沉重与妥帖。我只能不断开他工作狂品质的玩笑,他只有通过不断自我解嘲来慰籍自己,也同时标榜自己。想到多少年前他曾是一个充满痛楚与希翼的、总是独自在书店呆到天明的少年,我的心便有种被羽毛拂过、继而被高跟鞋踩过的感受。
他永远箭在弦上,他对人脸已经感到厌倦。
他其实不感兴趣我的故事,也并没有提问。我想他已经失去了愿意设身处地的能力。那些故事,真正组成我的故事,需要有能够承载天下所有雨水的泥土地般的听众。所以我也并不需要告诉他。
可他也有不安全感,即便是最精致的主流价值观、最光环的标签,还是不能完全阻止他在某个特定时刻怅然若失。我揣测,他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可怎么证明?特别又代表了什么?我在他眼里又代表了什么?
真相是什么,怎容得我的揣测?如果他对我温情脉脉,我怎知道这不是我的自我幻觉,求图自己制造诗意的时刻,但事实上他说完此话以后胸腔里不屑的一笑?如果他对冷漠异常,我怎知他不是因为怕我侵入他的存在所造成的危险,而拒绝对我的情感?
吴笛,我猜,我写这些文字是要付出代价的。自以为通过文字可以升华情感和心绪,但其实是把自己的生活和感受供人消费。
吴笛,我有些愧疚我和你说这么多。也许到了明天,我便发觉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他了,抑或说,并没有那么强烈的要在他的宇宙里留下痕迹的欲望了。人与人之间,就算隔了个几世几个轮回,又能有多大差别?一千年之后或一念之间,白骨精也修练成了人。我需要的只是修行和耐心。
吴笛,我很喜欢村上的《斯普特尼克恋人》其中一段:
“那时我懂了,我们尽管是再合适不过的旅伴,但归根结蒂仍不过是描绘各自轨迹的两个孤独的金属块儿。远看如流星一般美丽,而实际上我们不外乎是被幽禁在里面的、哪里也去不了的囚徒。当两颗卫星的轨道偶尔交叉时,我们便这样相会了。也可能两颗心相碰,但不过一瞬之间。下一瞬间就重新陷入绝对的孤独中。总有一天会化为灰烬。”
即便是一瞬之间,我也愿意飞蛾扑火。但火,你要容许飞蛾的任性。
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