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乡镇卫生院该不该设外科?
文
读了浙江宁波慈溪三北镇卫生院吴金华的《新医改下,卫生院科室众生相》,作为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分管医政工作的干部,我深有体会也有同感。也真切地感觉到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任务在近年来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既有功能归位的,也有功能废弃的,就连2011年卫生部等5部门最新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也难以跟得上节奏。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基本功能是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其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指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与之相配套的临床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同时也明确规模较小的卫生院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
作为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权威的文件,《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可谓是“金科玉律”,以至于各省在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或示范乡镇卫生院建设过程中都不敢越雷池一步。外科被列为临床重点科室,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然而,现实情况正如吴金华此文所言,在乡镇卫生院,外科越来越成为“摆设”。一方面上级要求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一个都不能少,白白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业务用房,另一方面在种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外科业务量大幅度减少,作为凭手艺吃饭的外科医生因为经常不操练手艺也日渐生疏而荒废,很多卫生院不经常使用的手术床等物件甚至生了灰尘,消毒成本明细增大。
现在必须面对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乡镇卫生院到底该不该设外科?二是乡镇卫生院的外科向哪里去?
在医疗风险越来越大的今天,乡镇卫生院的外科似乎也到了应该反思的时候了。就在不久前,我们这里一所卫生院给一位腕部骨折患者进行了“手法整复+石膏外固定”,术后X光片示对位非常好,可一月后发生了位移,最后畸形愈合,腕曲功能部分受限,引发纠纷。这种严峻的形势迫使外科医生要么心甘情愿自废“手艺”,要么走人到上级医院。但是从患者的利益考虑,一概取消也不是办法。笔者认为,应该充分理解《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中“规模较小的卫生院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的要求,将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外科仅仅限于应急与一般清创缝合、换药这个层次,不需要设置单独的外科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而将乡镇卫生院的外科力量集中到“中心卫生院”里,包括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力量建好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使中心卫生院真正达到卫生院的基本职能,能够起到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能够完成下腹部的疝气、阑尾炎、四肢骨折、体表肿物切除(切开)、计划生育等手术,避免小病都奔大医院,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产生新的看病难看病贵。
当然这种美好的想法首先需要上层改变,因为如果与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认定、示范乡镇卫生院建设等类似的各种评审达标标准不改,不去适应乡镇卫生院的新变化,还是老一套,即使是摆设也只能让他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