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挂令,该不该政府出手?
(2014-09-06 11:13:34)限挂令,该不该政府出手?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8月18日,安徽省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小儿腹泻等53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以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这份清单一发布,立即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
认同的声音认为,这一“最严限令”,是政府部门找准“要害”,对输液乱象的有效整治。而反对的声音却认为,在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安徽以行政手段强制规定部分疾病无需输液,会过度干预医疗机构运营。
笔者认为,简单否定或肯定都不合适,要判断某一项政策如何,就如同研究力学一样,需要搞清力的三要素,即方向、大小、作用点。
一看方向。本次安徽出台限挂令,直指过度输液,无疑其中要害。在我国,人们身体稍有不舒服就挂水,挂水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喜好。有数据显示,中国平均每年每人要“挂8瓶水”,远远高于国际上2.5瓶-3.3瓶的水平。与过度输液相伴随的还包括抗菌药物和中药注射剂滥用,其潜在危害不小。因此,限挂令的方向、思路无疑是正确的。
二看大小。即能不能起作用,能起多大作用。我们知道,我国输液多、输液乱是事实,但造成的原因是什么?有专家指出,输液泛滥、过度医疗长期饱受诟病,不是市场可以调节的问题。人所共知,解铃还须系铃人。市场不可以调节的问题大概也不是市场导致的,那么言下之意就是输液泛滥、过度医疗是政府不当管制导致的。说到底,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不恰当的输液,还是因为政府一方面给医疗机构“断奶”,将之无情地推向市场,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管制,包括肆意压低医疗服务价格,致使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与价值严重背离;一方面要求医疗机构在卫生应急工作中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不给予应有的补助,包括新医改要求药品零差率但补贴一直不到位。那么对于一个政府管制的失败却又用另一个管制去矫正,有效吗?这是其一。其二,对于哪些疾病是否适宜于输液这类技术性问题,政府出手进行行政干预是否合适值得商榷。本来这些,已经在“疾病诊疗常规”里有定论。其三能不能出手“到”,即管用也是一个问题,因此有人担心“限令”落实难度很大并不多余。
三是作用点。力的三要素,方向重要,决定走向与目标,大小重要,显示是否有效及速度,作用点更重要,因为找不到着力点,就不可能发上力,就和肌肉没有附着在骨头上一样。此次限挂令,安徽省卫计委只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地医疗机构落实通知要求,并不定期开展医疗机构规范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重点抽查本地医疗机构,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要求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没有明确的指向,因此不知道对谁发力。据笔者观察,这一情况的重点应该在基层,在县以下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和村,这些恰恰是难点,一是网点多,监管难,二是收入少,一旦管的太严,很可能导致网底破裂。如果政府出台政策又没有办法落实,是不是要不得?
由此可见,总感觉政府出台限挂令,是有点心急。正如有专家指出,输液泛滥是“以药养医”遗留问题的一个方面,想要根治还需不断深化医改,完善制度设计,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单单一个限挂令,恐难见效。如果不见效,也许对政府又是一次伤害,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