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村卫生室创建“五化”大起底
(2014-08-05 07:40:40)湖北村卫生室创建“五化”大起底
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
文
据媒体报道,最近湖北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开展
“公有化”后产权如何划分?
《通知》指出,通过新建或改建,实现村卫生室产权公有化。私有性质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中省单位(中央及省直部门和单位)和县共同负责,中省单位财政负担5万,不足部分由县政府安排配套经费予以保障。但有几个问题需要思考:一是10万元够不够?由于具体建设环境,花费情况不同,10万元是否就足够。如果不够,怎么能够完成产权公有化?二是县政府配套的5万元能不能到位?据笔者的经验,很多时候中省资金问题不大,而县政府配套很难。三是原来已经“标准化”了的,大多是村医的个人投入,如今要完成公有化,过去投入的资金怎么办?能不能置换出来?综上,如果10万元不够或者县政府5万元配套不了,出现村卫生室建设资金一部分是国家投入的,一部分是村医投入的,这种情况产权归谁?
警惕标准化成摆设
据笔者了解,目前,我国村卫生室在“标准化”建设的实现路径方面,情况比较复杂,大部分是在国家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的基础上村医自建,还有一部分是村集体与社区服务中心一并建设,国家给予4-5万元补助。前一种产权归个人,后一种产权归集体。大多通过这两种方式实现了村卫生室的标准化。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由于村医的农民身份,从事着半医半农的工作,加之新医改后,特别是基药零差率后,政府补助少,村医收入锐减,村医无法单纯依靠行医获取养家糊口的基本报酬,为数不少的村医干起了养猪养鸡跑运输等副业,不可能像准医生那样一天24小时待在卫生室做医疗服务;而且一些验收达标的卫生室,距离村医家太远,为了方便病人,村医在自己家里摆了药品,日常医疗服务很少在标准化卫生室进行,因此,被强制标准化了的卫生室实际上成为摆设。还有一些标准过高,追求面积达标,六室分开,实际上大部分都做了表面文章,似乎有形式主义之嫌,笔者认为,在村卫生室建设方面,实用比“标准化”也许更重要。
“六统一”是否合适?
《通知》要求,卫生室达标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器械、财务、绩效实行统一管理,并做到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
笔者有两点质疑:一是不知道这六统一管理具体统一管理什么,是政策的统一还是具体过程统一?二是卫生室到底是不是独立法人,如果是,那么卫生室这些活动就应该是独立,就不需要谁统一管理。如果不是,那么谁是卫生室的总法人?是卫生院还是卫生局?既然不是独立法人,卫生室就更不存在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问题了。
房子公有了,人怎么办?
当前,村医的纠结事还有很多,卫生室产权公有化也许仅仅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路还成长。一、村医的的收入保障、养老保障,才是当前村医的两大最根本问题,收入要解决的是养家糊口问题,养老保障要解决的是未来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能解决,庙建好了,和尚跑了,漂亮的房子有什么用?二、日常运行费用怎么办?包括信息费、水费、电费、取暖降温费等。三、村卫生室、村医的定性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如果是网底,如果是守门人,那自然就应该是国家的,但实际上并不是。如果这些根本问题不能明确,什么签约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什么“五化”管理恐怕更多会变成形式主义,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