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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考验院长的领导能力

(2013-08-23 09:51:02)

深圳的“医师自由执业”热度还在,无锡的“多点执业”规则已经出台,计划从91日起试行。

仔细思考,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医改4年走过了一条迷迷瞪瞪的路。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可资借鉴的模式。尽管官方大肆吹嘘“安徽”的路子好,但不在其中,难解其中滋味。是真好还是假好,不得而知。总觉得,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因,是我们的医改都是当政者在办公室闹腾,政策基本上是办公室逻辑,行政性思维。没有医改“主体”,即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参与。因为医改当初设计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

人们在反思之后,恍然大悟,觉得,医务人员的主体地位没有被肯定,是医改难以突破飞根本。于是乎,放开医生执业,就成为主流呼声。

然而,单单做这一个方面的工作是否就可以了呢?也不尽然。

中国庄稼的人都知道,种子不是下了地,农民就可以抱头睡觉。一要看,地怎么样?包括是否缺水,是否板结,是否长草等。二要看肥,贫瘠的土地里难以长成丰收的果实,必须施肥除草浇水松土杀虫。

大家都有一个顾虑。原来,出台政策,医生可以多点执业。然而,没有人去。现在反思,说是,医院卡着,人出不去。现在放开,可以不受所在单位控制,院长不需要签字。然而,这样是否就完事了?我看可能还不行。院长不签字,还有其他的制度卡着,如考勤、养老、工资、医保、物价等等。特别是,当前①我们的医院,还是以“医生”为主导的医疗服务模式,任何一个简单细小的“医疗行为”必须有医生的“医嘱”,其他人员才能“行动”,因此医院离不开医生;②我们国家现在所有的“制度”,如工资、养老、医保、人事等等,还是把医生当做“单位人‘来管理的,还没有为医生成为社会人变革;③全社会还都是“医生主导医疗服务”这种观念,发生医疗纠纷还是找“医生”的茬儿,如果自由执业了,医生势必在多处跑,这样的话,发生医患纠纷怎么办?会不会更为复杂与棘手?

因此,一旦多点执业了,考验的主要恐怕还是院长。(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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