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陷落能否指路中国?
(2013-07-28 11:20:01)7月23日,央视《新闻1+1》以《漳州医院腐败,何以全线失守》为题,曝光了漳州医疗腐败案。主持人觉得,“医疗回扣、腐败窝案”,尽管人们早已不再惊奇。但一所城市市直区县73家医院,包括22家二级以上的医院,无一幸免全部涉案,涉及到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着实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其实,作为业内人士,对于此事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而令人惊奇的是从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出台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已近7年,新医改轰轰烈烈4年的今天,仍然存在如此严重的腐败现象,况且这还不是个案。确实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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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玲教授直言不讳,现在的“招标实际上是虚标”,可能解决不了药价虚高问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也承认,招标也不是没限制,它一直在限制,但是限制不住。据业内人士交代,药品从生产到患者手中,要经历四关:第一关就是通过招投标程序,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再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第三是医院要采购这些药品,第四个就是科室内医生诊疗过程中,要开具这些药品。通过这个涉案人员交代的情况,每一关都要进行公关。为了过招标这第一关,必须对组织招投标人员行贿,并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确保中标。因此可以毫不隐瞒地说,招标是源头。为了既能中标而且以理想的价格中标,给攻破以后三关留足费用,必须下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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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教授认为,如果一个鱼池里面几条鱼死了,是鱼的问题,如果这个鱼池里的鱼都死了可能就得重新来建这个鱼池了,对此我们非常赞同。问题是李教授在找“鱼池”问题时认为出在“以药养医”,使得医院和医药营销以及生产企业接成了一个利益链。给出的办法是安徽省创立的所谓
我们没有在安徽,不知道李教授的说法是否靠谱。但从我们当地看,按照安徽办法招出来的药,是价低的死了,价高的更高了,招标后价格上涨了,开始“限量供应”了,过一段时间就没货了,结果是基层没药可用了,病人上转了,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楼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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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一直以来被某些主流专家认为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祸首,也是用药腐败的根源。因此零差率就自然被当做不二的法宝。然而,我做过一个调查,一所县级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前后一月,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没有明显增加,次均药品费用仍呈上升态势。分析原因,核心是零差率只是减少了医院的加成收入,因为没有通过招标挤出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医生那部分让利依旧在,医生的用药冲动依旧在,因此以药养医(医生)还在。是故,零差率其实很失败。漳州事件不正说明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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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事件告诉我们,从药品出厂开始,招标、采购、配送,再到医院用药,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腐败,而药厂、药品经营企业、医药代表和个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过去我们一直在说“以药养医”,现在看来,这是一个误区。误的直接结果是加剧了医患矛盾,第二个,掩盖了“药品”问题的复杂性,也低估了医改的艰巨性,因此,我们应该从漳州事件中找到解决药品问题的办法,从而找到医改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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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我在报上看了一篇文章,标题是《香港医生为何不会开药拿提成》。我归纳原因有:一是销售链精简,药商直接卖给患者,没有中间环节盘剥;二是对医务工作者实行胡萝卜加大棒政策,即高收入保障和对提成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声誉前途损毁;三是严格的处方审核和药事委员会稽查。虽然医生有处方权,但药师有处方审核权,医院药事委员会定期对某种药品的使用量是否偏离正常进行稽核;四是医院药房定期公布药品使用情况的重要数据,供有关部门检查,一旦某种药品用量出现大的波动就会被公之于众。我觉得,这些能否成为我们下一步的借鉴?
我们国内的专家也有可行的建议,如国家经贸委原经济局副局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认为,政府完全可以把药价更多交给市场调控。因为医药市场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竞争性的市场,竞争非常充分,这里面政府管制应该是最高限价的一道红线就足够了,要想把每一个产品都管住,这是不可能的。正常的市场经济药品价钱是涨不上去的,中国市场怎么能把价格搞上去,不恰当的行政管制促进了这种怪现象的发生。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假如政府解除15%的那种管制,让医疗机构拥有自主权,他们可以到市场去挖掘这种便宜的进货渠道。
都说医改难,进入了深水区,为什么不能广泛听取更多的声音呢?但愿漳州沦陷能够为中国深水区的医改指出一条正确的路。(徐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