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签约:看起来又像是一个概念
(2013-05-24 13:17:13)村医签约:看起来又像是一个概念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出于工作关系,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出台后,我进行了认真研读,企图从中找到一些实在的东西,然而没有。总觉得有几个问题没有能够明白。
一是为什么要实施签约服务,看不明白。只在文件开头三句话,说实施签约服务是“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服务内容,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在农村的落实”,如果仅仅是这些,推动工作落实的办法多的是,我们这里就将村医的工作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兑付是按照项目内容实行年初预付,年中、年末按工作进度及考核兑现,预付30%,年中30%,年末40%。基本医疗服务有两部分补助,一部分是药品零差率补助,依据政策执行结果考核兑现,另一部分是合疗门诊诊次总额预付,按季拨付,每季初月下拨,着力做实诊次,坚持实时数据监测,全部实行预付制。而转变村医服务模式,我看没有什么可转变的,因为现在的村医基本上是“有求必应”,几乎没有节假日、黑白天,也没有服务地点,田间地头、村民家里,什么地方都是服务提供点。因此,我觉得不存在转变服务模式。
二是与谁签约,看不明白。无疑,签约的一方是村医,而另一方是谁?是卫生院吗?好像不是。依文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和动员;乡镇卫生院组织骨干医生划片包村,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农村居民提供服务”。是村民吗?应该是。文件载明,“农村居民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问题是那么多村民逐户签约,而且每年一次,是不是让人觉得又是“自找麻烦”。能不能让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村民签约呢?文件并没有说明。我觉得签约的主要目的是让村民知道应该享受的服务内容,让村民监督服务是否到位、是否满意,使国投资金能卖个好。如果这样,不如制定一个村级卫生组织服务明白卡,把内容、要求全部罗列其中。
三是解决村医的实际困难可能会更好。当前,村医有许多现实问题,一是身份问题,这才是头等大事,好多问题解决不了,核心就在这儿,凭我们的国力不是难事;二是村医的养老问题,农村很多村医年龄大,退不了休,因为一退就什么也不是了,没有养老,他们眼巴巴的瞅着那一天国家有好政策;三是进、升问题怎么解决,如今村医青黄不接,年轻人因为待遇差风险大没有人愿意进入,在岗的不安心,老的退不了,准入条件没法提,医改政策怎么能落实得好?因此,我们当下急需抓点儿实的,不要再玩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