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报道不专业
(2012-06-17 15: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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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这篇报道不专业
——评《商洛日报》一篇报道《我市出现手足口病》
没事,好浏览《商洛日报》,一是因为这是家乡的一份报,二是自己也爱好写写“小豆腐块”。周五下乡回来,打开电脑,上网一瞧,突然一篇报道很“耀眼”——我市出现手足口病。凭着专业的眼光,我深感惊奇。于是就仔细阅读了起来。
读过之后,我觉得有以下几个表述值得商榷:
一是“近期,我市出现手足口病”。毫无疑问,我们对大家都知道,手足口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传染病,多年来一直存在,常年皆发,5-7月高发;人人皆易感,儿童才发病,5岁以下儿童多发,3岁以下发病后病情较重,并不是“近期,我市出现手足口病”,好像是什么“新发现”的什么“新”传染病。
二是报道中显示“首诊负责制”有漏洞。你看这个“刘小孩”的就诊情况:“刘女士的儿子三岁多,三天前从幼儿园回来就病了,一直时断时续地发着高烧,在当地医院打了几天吊瓶都不起作用。情急之下,刘女士将儿子带到市区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要实行预检分诊再到发热门诊,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要按规定程序报告,首先在当地指定的“定点医院”治疗,而这个“刘小孩”在怎么可能“情急之下”直接跑到市区医院呢?
三是有关手足口病发病情况表述疑点多。一句“手足口病进入人体”,显出不专业,应该说“手足口病病毒感染之后”或许更合适;感染后到底有多大比例发病,面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大多数只说“隐性感染大量存在”。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有一篇报道,说:“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开展了5岁以下健康儿童手足口病隐性感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健康儿童中携带肠道病毒者占21.53%,发病较高地区隐性感染率达26.42%”。
总之在手足口病高发时期,媒体积极介入宣传,其用意还是值得肯定的,但因为“术业有专攻”,因此出现此情“记者”无可厚非,但作为媒体实在不应该,当避免!(徐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