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叫好
(2011-11-06 1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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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为美兰法院医疗纠纷法庭挂牌叫好!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据人民网报道:11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医疗纠纷法庭挂牌成立,该法庭成立后,海口市所有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统一归属美兰法院管辖,由医疗纠纷法庭集中审理。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人所共知,近年来,我国医患矛盾尖锐,医疗执业环境十分恶劣,医务人员、医院管理者被打被杀事件接二连三,愈演愈烈,已经对和谐社会建设、新医改造成根本性威胁。
自从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纠纷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迅速增加。条例所安排的协商、调解、诉讼三种处理医疗赔偿的方法,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得粉碎。医患双方协商这种被认为“便捷、经济”的“私了”的解决机制出现了“异化”,甚至变成医患双方更为激烈的对抗,行政调解费力不讨好,司法救济有四难,即审限内难审结、医疗鉴定难采信、责任分担难认定、法律难适用。于是,执业医闹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让法律显得那么的尴尬、无奈何悲哀。一次次血淋淋的医闹事件拷问着社会的良知、执政者的灵魂,直逼道德底线。
善良的人们在一次次地追问: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救死扶伤的职业如今变成“敌人”?为什么“非典”和“汶川地震”时期曾经的“天使”一夜之间就变成了“魔鬼”?为什么手无寸铁把持听诊器的医者头上飞舞着屠刀?到底是医生变了还是社会出了问题。
为了有效化解医患纠纷,避免恶性事件频繁发生,从2008年起,中央综治办、卫生部等部门提出平安医院创建,要求各地建立医调委和投保医疗责任险。平心而论,这两招是起了一定作用,然而,事实证明作用有限。
为什么,什么办法都没法解决医患纠纷?首先要认识到,医患纠纷是社会矛盾在医疗服务领域的表现。因此要解决必须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其次要坚持,“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活动,不得允许一切特权,医疗纠纷处理也必须按照法律规范来进行;三是增加法治的张力,软绵绵的法律就等于没有,甚至还不如没有;四是尽快完善相关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比如细化《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规范医疗鉴定、提高法律效率和效力;五是规范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特别是客观真实不情绪化、不为吸引眼球而扇阴风点鬼火;六是加大医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天,海南美兰法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由衷高兴,我们真诚期望一个在法治范围内高效快捷专业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法院能够为灭掉医患之间熊熊燃烧之火做出贡献。
作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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