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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害孩子

(2023-08-04 07:08:45)
分类: 教师篇

“溺爱”现象及问题,许多人都看到,都议论;但“溺爱”之事却仍然发生着,危害着人们。“溺爱”就是过分的爱,无限度的爱,如同把人泡在“爱河”里,上不了岸。“溺爱”可怕,有害,是大害,后患无穷。许多做家长的认识不到“溺爱”的危害。今天的许多孩子和家庭就是被溺爱所害。

“溺爱”,一害孩子。爸爸妈妈过分爱孩子,孩子想要的都满足,孩子所能做的和应该做的家长都代替他做了。渐渐地,在他身上滋生了娇气和傲气,心中无人、无事、无礼、无度、无情了。因这一切都有“大仆人”给提供,给全包办代替了。这样,孩子懒惰、无能、蠢笨、轻高了,却不知道。天生的秉性,能力散失了。试想,这样的人能够适应学习、生活、工作的要求吗?

“溺爱”,二害夫妻。对孩子的溺爱取代了家庭中的第一大爱,维系家庭最重要的爱——夫妻之爱;且削弱了夫妻各人在家族中,在工作岗位上,在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中的地位和应尽的本分、职责。这使夫妻二人各自缺失了许多不当缺失的机会和人生价值。这样,与单位领导、同事,与家族相处,溺爱导致孩子的反常行为,渐渐地损害了彼此的和谐,使夫妻产生了更多不同见解、矛盾、争吵、对抗,甚至离婚。这是夫妻的悲哀!而一些孩子还可以在离弃父母中分别得利。离弃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溺爱“异化”出来的另一“畸形”之爱,它对离弃夫妻和孩子又将产生连锁的伤害。

“溺爱”,三害伦理。本来人类传承数千年的尊老爱幼传统,是一种正常的对人们世代有益的伦理关系。过去夫妻处理家族、家庭关系都自发自觉遵行三层顺序:成家后维系好夫妻关系这一婚姻、家庭中最核心的关系,接着是尊老敬老排在前,其次才是爱幼,爱孩子。现代社会,这个正常的伦理关系被颠倒了,爱孩子成了第一关系,核心关系,几代人,一群长辈都围绕一个“最小辈”,众星捧月,俯首帖耳,听命于他。这样,维系家庭、家族关系的伦理被损害了。

“溺爱”,四害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家族的关系毁坏了,与孩子成长有联系的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未来长大进入社会的同事关系、干群关系,个人的恋爱、家庭、亲子关系都失去了正常的基础。这样,“溺爱”循环地危害着人们与社会。

如今,许多人在这“溺爱”的怪圈中循环着。所谓“独生子女综合症”的一系列问题,都与过分溺爱,过分包办,过分保护,使其失去自我成长体验的空间和机会。“溺爱”已经跨越出家庭,进入社会的各行业,人们却不知其危害。可悲,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溺爱者和被溺爱的人!(昆明官渡区刘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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