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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辈历史学家吕思勉(1884——1957年)笔下,关于对中西冲突发生之前、明末利玛窦等第一批传教士在华传教的记述,是这样的:“初利玛窦等之传教士于中国也,不禁拜孔子,亦不禁拜天祀祖,其说曰,中国人之拜孔子,乃敬其人,其拜天,则敬万物之本,祀祖出孝爱之诚,皆非拜偶像求福也。教士皆习华语,通华文,其人皆无家室,行坚卓而邃于学,故易起人敬仰之忱,不萌异教畏恶之念,然别派教士有不以为然者,讦之教皇,谓其卖教求荣。”
“敬其人”、“敬万物”、“出孝爱”(吕思勉先生把“孝”和“爱”并列,表达了两者应属同义,因此现代早有人主张把单向性“孝”改成具有双向平等意义的“爱”),此六个字反映出了中国古人原质、淳朴的民风。孔子是数千年中国的一个集人人(包括诸多学说)优点于一身的“圣人”,譬如智者,譬如勤于立言宣教,譬如是非分明,譬如不屈于权贵(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孔孟学说)等等,各人可以敬其长补己短以激励自己;“敬万物“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类共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像西方人的“感恩节”,就像西方人礼拜堂里的“阿门”,是人类敬仰大地母亲的智能性同类情感抒发; “祀祖出孝爱”,类似于社会中有阅历之人人所具有的“忆苦思甜”,既有一种告诫,又有一种血脉传承性物是人非的感叹。这几行文字,既是利玛窦等西方传教士的“其说”,也是后人吕思勉对那个时代的真实理解。从中,后人看不出中西人类到底有多大的“差异”。利玛窦等传教士说华语、穿华服,与华民为邻相处,“行坚卓而邃于学”, 带着异地滋生的信仰,带来异地的文明物质,如钟表、八音盒等,“故易起人敬仰之忱”,这是任何与这些传教士相处的当时中国人所能理解的。中国科技史告诉我们,在明朝末年,西方物质文明学术思想对中国社会(沿海部分地区及京城)已经产生了很大影响(吕思勉说:“中国自明代即知外人科学技艺之长,而引用之”)。
这是“中西冲突”之前、带着异地文明的同为人类但不同人种相处的真实描述。“皆非拜偶像”,这是第一批亲历中国的传教士对中国人的理解。但是,“然别派教士有不以为然者,讦之教皇,谓其卖教求荣”。西方教会“派别”之间对中国社会的不同理解,包括对他们自身教义的不同理解,产生了西方教派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导致了教皇禁止当时在华教士(及中国教民。史述“信徒至数十万焉”,各时代有变化)入乡随俗,导致了当时中国皇帝康熙震怒与禁教。史料记载,罗马教皇分别于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1721年(康熙六十年)、1724年(雍正二年)四次下令在华传教士不得入乡随俗,教民必须皈依教规;而与之相抗衡的,则是清朝皇权从早先的“容教”(清初至康熙初年)变成了“禁教”和驱赶(留下个别西方匠人)。这种中国自古(春秋战国)就有的文明宣教行为的变异,也许正如有历史学者所说的:责任在罗马教皇。但是,历史地看待这种变异,可不是一个责任两字可以断言的,而可归为对人类社会异源同质人类文明态度的历史肚量,它几乎决定了自后西方与中国社会不同态势的历史走向,——“禁教”这种带有阻碍文明传播的“康熙大帝”专制皇权行为,阻塞了中国社会的进步;而同期西方工业革命正有突飞猛进之势。
罗马教皇与中国皇帝关于(史称)“礼仪之争”的信函争执(对其后代子孙要求西方列国人跪拜“天朝”皇帝的观念产生了深刻影响,以致左右了几代人看世界的目光),产生了观念性和实际性的两个结果。一,对“偶像崇拜”的争执,客观成就了现代社会常见的“炒作”结果,中国社会“偶像崇拜”愈炒愈像(撇开外来佛教中偶像迷信的成分)。原来的中国古朴民风变味了,不但西方人愈来愈认为中国人具有传承性的“偶像崇拜”,就是其后的中国人,也搞不清楚自己是否是偶像崇拜一族(现代中国曾大批偶像崇拜即为这种心理)。历代官僚学者为强调道统传承性而把某些说教说成千年传承,是对历史渐变不求甚解的一种误读,很多观念只是愈至近古及近代愈为激烈罢了。中西人种差异观在鸦片战争前后“西风东渐”中愈走愈远,以至于当时有人认为中西人体“内脏器官不同”。二,中西两方强人争执之前,中国鲜有“民教冲突”事例发生,或者即使偶有,也只是个体性的利益和恩怨,不成气候,即“不萌异教畏恶之念”。但自皇权与教权争执与冲突发生以后,“华人畏恶愈深”。嘉庆元年(乾嘉交接期)爆发了白莲教打着“弥勒佛改造世界”的“川楚教乱”造反,虽不同教种,但同为异教,自后“视异教为蛇蝎”愈演愈烈。看来,这种“民教冲突”,背后恰恰是中外统治者自命专制管辖权的争夺。从本质上说,与“民”无涉。这也可归为清末发生“民教冲突”直至义和团盲目排外运动这个历史话题的实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