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夏论的问题:大禹考证忽悠公布
关于大禹问题,某人在之前其所谓的“原创文章”中引用《跨越三千年的因缘》的说法,即蝎子王就是大禹。
兵策儒剑在大禹问题上,在《跨越三千年的因缘》关于大禹为蝎子王说法研究基础上,发表了多篇博文进行了更多考证:
2015年6月14日发表:
鲧为纳尔迈,禹为美尼斯_兵策儒剑_新浪博客
更多:
再度确证那尔迈就是鲧_兵策儒剑_新浪博客
崇城确定了_兵策儒剑_新浪博客
在2015年11月12日兵策儒剑在《姒夏第一王朝完整还原》博文里给出了最新的考证结果,补充那尔迈为鲧的说法,即那尔迈既是鲧又是大禹。同时在此声明和再次强调公布结果:《鹰蛇之夏》一书已经考证禹和鲧为同一人,即为古埃及前王朝和第一王朝之交的那尔迈(Narmer),不存在独立的蝎子王二世,其为西方埃及古物学家误读,在此被迫提前公布兵策儒剑的忽悠考证结果!此问题在多个地方也有所透露。有关考证大量证据和说明都放在《鹰蛇之夏》书里。本博也早已公开大量考证文章,包括用到词语,所有关于那尔迈、蝎子王、美尼斯、禹、鲧、崇城、鲧作城等资料。有人只要其把大禹与古埃及前王朝或第一王朝做关联,引用了类似语言、材料和考证方法,不管其如何添加多少随心胡扯部分,只要其不尊重原创,不注明出处和他人工作,鬼迷心窍,沽名钓誉,把兵策儒剑或其他人考证材料、思想和结果说成是他“原创”,都将视为剽窃!
在《姒夏第一王朝完整还原》博文后有个匿名账户询问王表中第一个是鲧还是禹,我早有答复。
当然关于那尔迈既是鲧又是禹的考证公布,是否有故意忽悠抄袭者上当的“恶意图谋”,抄袭有风险,请抄袭者谨慎,名声自负。抄袭本博的“忽悠公布结论”,又不注明出处,同样是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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