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投档的原则、比例及顺序
(2013-06-27 1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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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投档的原则、比例及顺序
根据《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七条中规定了艺术类投档的原则、比例及顺序。网址:http://edu.china.com.cn/live/2013-05/28/content_20219546.htm
七、录取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3)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至1:1.2,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
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含音乐、美术),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确定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省统考涉及到的本科专业,考生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省术科统考本科资格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我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5)艺术类院校(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批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按先投统考+校考,再投校考,最后投统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统考+校考,最后投校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B类及第三批专科(A类、B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校考的顺序投档。
(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
也可参见《报考指南》P35-36《第六章 招生政策、规定 》第五条(二)3.5.
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
(1)提前批本科录取高等学校、第一批艺术类院校: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
(2)提前自主选拔本科高等学校:7月10日-7月11日;
(3)第一批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7月11日-7月18日;
(4)第二批A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19日-7月27日;
(5)第二批B类录取本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7月28日-8月3日;
(6)3+证书类院校:8月3日-8月7日;
(7)提前批录取专科高等学校:8月4日-8月7日;
(8)第三批A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8日-8月14日;
(9)第三批B类录取专科高等学校(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院校):8月15日-8月21日;
以上各批次进、离场时间如有变动,由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也可参见《报考指南》P35-36《第六章 招生政策、规定 》第五条(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