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巨贪的自白 反思监管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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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监督反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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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4日《南方周末》,刊载了一篇巨贪尚在狱中等待判决的时候,与一位反腐学者进行的对话录和《曾锦春自述》。曾锦春说的话中,有这么几段话引人深思——
一.“我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纪委应该属于同级党委领导,但对纪委书记,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李大伦作为市委书记多少有些违纪,他也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专门报告……我当纪委书记的时侯要搞什么就搞什么。”
曾锦春虽然只是市委副书记,照理应受市委书记李大伦领导,但李大伦也是一丘之貉,屁股肮脏的贪官,如何敢监管他?于是,市委书记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人大、政协等那就更不用说了。谁来监督曾锦春?
二.“郴州市委常委会开民主生活会也是流于形式,都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人都是有感情的,对提意见的人一般很反感,从来没有人敢对我的工作提意见。”
同级党委的监督名存实亡,所谓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其实也形同虚设,不过是摆形式,走过场,只唱赞歌,不说意见,一点都发挥不了批评的作用,期待发挥“监督”作用更是奢望。
三.“制度总的来说是好的,关键是落实。制度不落实,就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万,交一百。我当市纪委书记时毎年交一万,实防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做做样子而巳。”
因当时有人告他状,省纪委也曾找曾锦春初核过三次,但都被他利用职权摆平了。因此,上级的“监督”也无功而返了。这样的“监督”,除了做个样子给人看看外,还有什么价值?此外,象“红包上交”之类的作法,除了“做做样子而巳”,还能发挥多大作用?
四.“还是舆论监督,很有价值,也很有作用。其他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威慑作用。”
曾锦春就是被舆论监督打开缺口的——50多岁的王文汉曾是郴州市的一名企业主,为了打官司,他多次给曾锦春送钱,但曾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让他在借了高利贷行贿之后,依然输了官司,从此,他走上了举报曾锦春的道路,并与黄元勋等三人结成“举报联盟”,正是他们持续不断的努力,将曾拉下了马。
黄元勋说:“在这些年里,我最要感谢的就是媒体的记者,没有他们对我的支持,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坚持到现在。”正是一位记者的《湖南宜章“黑矿主”挖断公路逃避国家安检》的稿子在《法制早报》发表了,给了曾有力的一击。
从贪官的自白中,人们清楚看到: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对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就容易使权力行使者蜕变,使权力成为权力拥有者的犯罪工具。
巨贪的谈话和自白,给人们留下的警醒和反思确实太多太多了:如何科学地选拔、任用、考核领导干部,如何对领导干部有效进行监督和制约,如何防止某些反腐制度或举措的流于形式……
要而言之,当前,首先要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第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这一方面目前仍存在明显的空白与漏洞,必须加快制度建设,尽快建立系统、科学的监督制约体系。
其次,要釆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加强人大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贪官最怕舆论监督,而反腐亟需舆论监督,必须让它成为人民群众容易发挥监督作用的强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