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编制在原单位,工作却在另一个单位,这种特殊的人才流动方式被称为“借调”。在一定意义上,借调对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近年来借调变得越来越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花样百出,由此滋生出懒政、怠政等“机关病”,有的更暗藏腐败,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基层干群中备受诟病。(4月27日人民网)
中国的借调现象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从古代战场上的借调到新中国成立还未成立时党中央从各个解放区借调干部到延安工作等等。1980年代,“借调干部”作为一个专门的名称,流行一时,在很多的文学作品中都有反映。进入1990年代,特别是1993年10月,中国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借调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借调可以说是生机勃勃的发展着,但是这种借调的发展却开始滋生出一个借调怪相。
借调是应对某种突发状况的应急手段,确保完成任务的一种人才流动。但是近年来借调却变得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花样百出。由于法律上没有依据,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或者禁止,这就留下了很大的弹性操作空间,以致一些地方的借调行为严重异化。很多情况下的借调与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关系不浅。尤其是违规借调的泛滥,不仅使基层人才流失,还成为“关系户”调动升迁的暗道。借调多为上级从下级借,也有权重的部门从权轻的部门借,其中跨部门、跨行业借调屡见不鲜。
借调的是一种人浮于事的表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普遍增加,但现实中编制管理工作明显落后,未能根据新形势进行适时有效调整,导致人员编制与工作职能不相称,矛盾突出。工作任务和人手不成比例,只能依靠借调人员开展工作。很多情况下都是上级向下级借调,而上级往往没有仔细考虑被借调的下级单位工作如何展开,借调人员拿着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干着另外的工作,而原工作单位却不能因为借调重新招聘补充缺口,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产生。随意借调不仅使借调人员身份尴尬,无所适从的同时也对原工作单位的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面对借调怪相愈演愈烈的趋势,整治借调怪相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倪宏涛建议:“应根据职能清单科学确定编制数量,以事设岗,以岗定人,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职能减少、编制富余的部门可以缩编,职能增多、编制紧张的部门可以适当扩编。同时,要加快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的步伐,该下放的权力一定要下放,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给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同时要对那些“为官不为”、人浮于事等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惩治,该调动的调动,该辞退的辞退,切实纠正一些机关干部不想事、不做事、“出工不出力”等懒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