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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视角看《阳光下的法庭》:律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千万个“鹿鸣“律师
作者:王汉政律师
继续追剧《阳光下的法庭》第3、4集。期待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没有迎来第二次开庭,多少有点遗憾,点评的地方很多,此文只谈鹿鸣律师的表现吧!
这个鹿律,不顾个人安慰执意要去找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他办理此案的思路是想把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当作原告方证人使用,即把敌人变成友军,一起对抗另一个被告。他这样做的原因竟是其中一被告无赔偿能力,想把所有赔偿责任推给有赔偿能力的另一被告。在刑事诉讼里,这叫污点证人制度,可以免于起诉,但民事诉讼里没有这个制度,律师想尝试没有错。
可是,这个法定代表人已经被另一被告收买,在得不到任何实际利益面前,怎么可能听从原告律师鹿鸣的劝降。鹿律师想法过于幼稚,还充满律师执业风险。案件在焦灼状态下,原告方律师根本不适合去谈调解以外的事情,否则对方当事人反咬原告律师妨碍司法也是有可能的。律师不顾安危去山上找被告,面对如此大的一个民事索赔案,被告的心态就是原告方是在没事找事,是在找他麻烦,本身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是在找被告麻烦,被告必定会对律师充满敌意,鹿律明显低估了此案的风险。现实司法实践中,鹿律师不会成功劝降被告法定代表人。私自去找被告,被辱骂被威胁被打的可能性极大。不过鹿律师毕竟年轻有激情,做事情执行力强,什么事情都想亲自尝一尝,即使前面是风险,也想去挑战和面对,这就是年轻律师的激情。这也是鹿律的执业风格,亲力亲为,心态积极,愿意冒险,愿意尝试,成功律师离不开这些。
在鹿律的身上,我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记得六年前代理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带着当事人去重庆找被告,只有亲自全程参与了,才会有收获,此案得以成功收回款项,真离不开这股拼劲。年轻,有激情,执行力强,敢于挑战,这就是年轻律师的优势。
8年前,我代理一起医疗纠纷案,被告是昆明一家三甲医院,背景很深,大家都懂的。被告律师也是一个老律师,背景也很深,我的委托人先后两年聘请了六任律师,最后要求我这个如此年轻的律师代理,我代理了整整两年,两年间我找过承办法官无数次,找法官申请律师调查令,找法官去取证,找法官联系鉴定机构,找法官各种与案件有关的事情,承办法官总是质问我:为什么要代理此案?其实法官这样问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委托人在法官面前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法官觉得这样的当事人不会有律师会代理他的案件。我当时回答法官的这个质疑,我也是很狂的答道:什么案件难得到律师?
当时就是这股力量,激励着我办理了很多疑难杂症案件。当时就是这股力量,激励着我打了多起行政诉讼案,当时就是这股力量,我还代理了轰动全国的国务院假钦差案!
当时我作为律师的狂,我的执着,法官真把我没有办法,坚持律师执业原则,法官也只能在律师的影响下更加坚持法律。一起换了六任律师的医疗纠纷案件,前后历经四年以我方胜诉,被告医院承担70多万元赔偿一审结束。
律师制度的恢复才30多年,整个行业还算年轻,律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阳光下的法庭》中千万个“鹿鸣”律师!
作者:王汉政律师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1588728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