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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王汉政律师接受都市时报采访,发表专业律师意见供报道

(2014-09-14 21:32:07)
标签:

股票

乘客空运2瓶红酒全碎航空公司拿出免责牌

时间:2014-9-9 09:11    稿件来源: 都市时报    作者: 杨旭 金涛    编辑:时编02    查看: 41    评论: 0    

摘要:  陈先生托运的红酒碎在行李箱里 微博截图  7日上午,陈先生托运两瓶红酒从深圳飞到昆明,到昆明后,这两个酒瓶已碎在行李里,他为此要求航空公司给个说法。对此,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王汉政表示“索赔无门”。另 ...

 

 



 

  陈先生托运的红酒碎在行李箱里 微博截图

 



 

  7日上午,陈先生托运两瓶红酒从深圳飞到昆明,到昆明后,这两个酒瓶已碎在行李里,他为此要求航空公司给个说法。对此,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王汉政表示“索赔无门”。另外,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今年1到5月的航空运输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中,旅客对行李运输投诉居高不下。

 

  乘客

  托运两瓶红酒全碎了

  7日上午,陈先生乘坐海南航空公司HU7163次航班从深圳飞到昆明,他随机托运了两瓶红酒。当天上午11时,飞机降落在昆明长水机场。陈先生取行李时发现,两个酒瓶都碎了,红酒泼洒在行李上。

  陈先生认为,自己将东西交给航空公司托运,东西坏了应该找承运人讨个说法。于是,他拨打了海南航空公司客服电话,对方告诉陈先生,投诉后要等3个工作日后才能给回复。

  陈先生说:“登机前,我将行李箱里带了两瓶红酒的情况告诉了工作人员,签了一个包裹标签协议,易碎上打了钩。当时,地勤人员说红酒瓶是易碎品,他们会轻拿轻放的,如果在托运过程中有任何损坏,航空公司不承担赔偿。”

 

  海航

  承运人无责且不赔

  昨日,海南航空公司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张先生说,他们公司接到投诉后,初步做了调查,两瓶红酒损坏的原因,排除人为因素,应该是在飞机托运中破碎的。但航空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张先生的理由是:“陈先生在登机前,他确实说过有两瓶红酒要托运,但托运物是易碎物品,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诉陈先生在托运过程中红酒有任何损坏,航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陈先生也在免责声明上签了字,海南航空公司根据《易碎行李托运准则》,易碎物品属旅客自愿托运,工作人员会轻拿轻放,在托运过程中物品如有损坏,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也不会赔偿。”

  他还表示,海南航空公司托运易碎物品,从来都没有赔偿过。但如果有人为导致的损坏,机场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与旅客协商赔偿。

 

  律师观点

  航空托运的免责声明不尽合理

  旅客通过航空托运行李,若有物品损坏,承运方是否应赔偿当事人?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王汉政律师说,托运本来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按照合同法,如果在登机前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对顾客所携带的易损坏物品履行了口头告知的义务,那么航空公司是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当然,如果物品的损坏存在人为因素,乘客拿出人为损坏物品的证据,航空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说,航空托运的免责声明不应当看做霸王条款,但从法理的角度上说,航空公司的免责声明是一种附有条件的免责,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理的。易碎物品在托运过程中损坏,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关键是看航空公司有无过错,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有没有尽到易碎物品运输过程中要求的注意事项,如 “轻拿轻放”、“不能用重物压在易碎物品上”等,航空公司不能通过免责条款就把他们的责任都推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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