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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王汉政律师经典案例:东川小伙脚被夹成9级伤残,一审获赔17万多

(2014-06-16 23:08:51)

东川小伙脚被夹成9级伤残,

一审获赔17万多

       代理律师:王汉政15887282579 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

洗选厂排污纠纷父母被打,在家儿子了解情况脚被夹

2013年3月一日下午,东川汤丹小伙何某某在家休息,其父母因为与家门口洗选厂关于排放污水发生纠纷,父母被公司的人员打了。其三岁小孩跑回家里告诉何某某,何某某随即赶到离家不远的洗选厂大门处,赶到现场后,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等警察来后,警察要进洗选厂了解情况。就在何某某要跨进大门一刹那,公司一位女员工戴某某紧急关门,打何某某的右脚踝夹住。随即,警察将何某某送至汤丹医院,因为医院条件有限。何某某被转至东川区人民医院,做了手术,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无任何责任方承担医药费。

上访无果,律师诉讼

出事后,没有人出来支付医药费,所有费用只有自己承担。虽然警方当时在场,但警方并没有对戴某某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作为一般民事纠纷处理。何某某不服,认为自己已经构成轻伤,戴某某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在何某出院后,多次找到派出所和镇政府,甚至区政府,要求对戴某某采取刑事拘留。警方认为,此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当做民事纠纷处理。最终也无法处理。当事人从昆明工作的姐夫介绍下,找到王汉政律师,要求王汉政律师代理本案。

洗选厂停产,侵权人失踪

王汉政律师接受委托后,赶赴东川汤丹镇派出所要求调取案卷材料。派出所只对法院调取,甚至不让律师复制、拍照案卷材料。王汉政律师只能看看材料,在仔细看完后,对整个事件有了初步了解,当事人基本信息也掌握。洗选厂原来是属于一家商贸公司,戴某某是云南红河州人。洗选厂因为其他原因已经停产,戴某某下落不明。

证据收集,鉴定先行

一般人身侵权纠纷案件,都需要做好鉴定。针对此次何某某脚被交夹,当然是要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我们委托鉴定中心做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9级伤残。还做了三期鉴定和后期医药费评估。此些鉴定是我们遇到一般人身损害纠纷案件都需要做的,否则赔偿数额无法确定。

在做好鉴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主要要着手收集城镇标准赔偿的证据。何某某并不是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要找到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收入来源于城市的证据,并不是十分容易。我们找了村委会开证明,何某在一家企业工作过的证明,以及租房证明,甚至小孩在城市上幼儿园的证明。这样,我们打这场官司的证据体系已经建立。

诉讼提起,找到案件突破口

这个案件是有高难度的,第一难点就是被告戴某某下落不明一直失踪,戴某某户籍地址查找了,也没有找到戴某某,这样意味着我们的起诉难度大,对于下落不明的人,法院存在立案难的问题。因为这是侵权纠纷,按照侵权地管辖原则,立案反而不难了。东川汤丹法庭最终同意立案(有些地方直接到法庭立案)。但案子立完后,就面临送达的问题,下落不明就无法送达。关于送达问题,我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竟出现要我到派出所开具下落不明的证明。我说下落不明要通过法院起诉程序,才能宣告一个人下落不明,我现在是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本不存在有前置程序不需要宣告某某人下落不明,只需要公告送达即可。就为了这个公告送达的问题,我要求在我们云南法制报社公告即可,承办法官一定要坚持在人民法院报。这个无意中就增加了公告的难度,还要排期公告,又会拖延诉讼时间。

第二个难点就是,戴某某是个下落不明的人,起诉戴某某怕是空头判决。故我们需要寻找新的被告。这个被告只能是洗选厂的商贸公司。当我提出要起诉商贸公司的时候,很多律师同行认为,我的起诉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不主张告公司。其他律师以及当事人自己也认为,脚是被戴某某关门夹住的,不是公司,戴某某的行为无法解释成职务行为,只能是个人行为,故起诉公司难以得到赔偿。而我认为,公司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要与戴某某共同承担责任。理由就是公司员工为了公司的事情为了公司的利益,用公司的门,在公司洗选厂范围内在工作时间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或雇主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员工致他人损害后果公司承担。这就是突破口,我找到了,其他律师,听了我的分析后,豁然开朗。但这么起诉其实是存在风险的,毕竟这个案件这么判的在昆明还没有找到相关判例,法官不会轻易接受律师新的法律观点。对方律师也会反驳戴某某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甚至不承认与戴某某的劳动和劳务关系,因为这是我们的举证责任。开庭的时候,对方果然这么抗辩,但我的准备是非常充分的,我的辩论意见远远超出了对方的抗辩意见。开庭时,三位法官听得非常仔细,书记员听得入神了,自己都忘记记录了,只顾抬起头来听我讲。一般来讲,法官拿到案卷,看完之后,怎么判决,自己已经心里有底了。突然出现以往不同的法律观点,法官也会认真分析。最终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完全支持了我的意见,判决公司承担全部责任17万多元,这样就达到了我和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王汉政律师办案体会:

作为一名诉讼律师,一定要把握案情,要吃透案情。多角度多思维分析问题,多种法律关系分析,毕竟打民事官司就是打法律关系。那么多的法条,一定要对法律融会贯通,多点多面考虑。一定要找到一个案件的突破口。在我二审代理很多别人一审败诉的案件中,我就是找突破口。突破口有事实上的,有法律上的,有证据上的。找准一个,案件就有改判的可能。对于这种有风险,有难度的案件同样是寻找突破口。我现在写出来觉得很简单,因为我把复杂的问题的确通过法律上的分析简单了,看起来自然觉得简单了。当然离不开律师的辛苦付出,任何案件也离不开律师的体力活。

 

律师简介:王汉政律师,近几年,办理有影响力和受关注的成功案件和部分媒体已经报道过的案件如下:国务院“假钦差”案被告人赵锡永辩护律师(媒体报道),昆明特色公交案代理律师(媒体报道),东方航空特价机票代理律师(媒体报道),彝族兄弟联合运输毒品案辩护律师,广东少年吸毒贩毒案辩护律师,临沧,西双版纳毒品案件集中办案律师,禄劝特大交通肇事案代理律师,镇康农民工小伙“性福权”雇佣劳动关系案代理律师(媒体报道),元谋姜驿矿山铁矿联营合同经济纠纷案件代理律师,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开颅手术死亡医疗纠纷案代理律师,耿马县人民医院120不作为案件代理律师(媒体报道),昆明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代理律师(媒体报道),砚山县人民政府违法征地案件代理律师,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法行政不作为案件代理律师,甘肃女孩假发票犯罪案件辩护人,昆明女富豪李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代理律师,重庆运输公司车辆挂靠合同纠纷案和违法行政处罚代理律师(媒体报道),昭通大关县人民医院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昆明松华坝水库死亡案件代理律师(媒体报道),景东县15岁少年水库死亡案件代理律师(媒体报道),穿金路烧烤摊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辩护人,云南澄江330塔吊事故受害方代理人(媒体报道),以及大量民间借贷和融资案件债务追索等等。办公室地址:云南法制报社昆明市书林街石桥铺28号 律师电话:15887282579 律师邮箱:751037343@qq.com 有法律咨询或起诉需要的当事人请把案件材料发到邮箱中,便于律师审阅、研习诉讼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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