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经济纠纷代理律师王汉政追讨债务纪实
(2014-03-07 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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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经济纠纷代理律师王汉政
追讨债务纪实
这是一起司法追债案件,对方当事人为了逃债,几乎也穷尽了所有法律手段。今天将司法追债过程详细写出来,希望给哪些迷茫的债权人一点点帮助。
我的当事人是玉溪的胡老板,是做建筑工程的。2012年3月在昭通彝良一个孙老板那里承包了一项地桩、打孔等施工的活。约定工期是6个月,工程款是300万元。胡老板和孙老板经人介绍认识的,关系一般,这也是第一次合作。在孙老板预交了首期工程款和生活费的情况下,胡老板立即安排人员进场施工了。施工进度顺利,也很快。可是第二批,第三批工程款都没有支付。等工程提前完工后,对方还是没有支付工程款,本来结算工程款的时间是2012年10月1日之前。等过了十一,对方还是没有支付工程款。孙老板说又跟胡老板说元旦一次性结清,结果元旦到了,还是一分钱没有结,孙老板又说等到春节一次性结清。孙老板再次食言了。所有的农民工当然只找胡老板结账,胡老板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垫付部分工人工资给农民工回家过年。农民工才没有去闹。
过完春节就到2013年2月份了。这个时候孙老板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不接电话了,一旦接了电话就说别人差他的钱自己都要不回来,如何支付胡老板的钱呢?!让胡老板耐心等待,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要回钱。胡老板再给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给孙老板,最后还是失望了。
胡老板通过他的老表找到了我,他的老表小孩在昆明松华坝水库淹死的案件拖延了5年之久,最后找到我,最后打赢了官司,泪流满面的拿回了赔偿款。他老表带着胡老板找到我,胡老板什么材料也没有。就是施工合同,欠条之类的都没有。他们之间都是口头协议。就是交纳首付款和生活都没有一个字据。空手找到我,面对这样的讨债第一步就是要形成证据和固定证据。办理委托后,第一时间决定要录音。拿到录音材料后,我就正式介入此案了。第一时间在没有联系孙老板的情况下出现在他面前,要求补签一份施工合同,同时要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书,并且要写下欠条。开始孙老板很抵制签这些协议,最终无法抵赖的情形下只能按照我的意思签字。所有证据固定之后,这个案件证据已经相当充足了,确定了债权,违约金,约定了法院管辖,已经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司法问题。并且也要求其亲属担保这笔债务,在医院上班的母亲做了连带担保。这位诉讼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拒绝履行协议,一审胜诉
还款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只有20天时间,在这20天内,胡老板每天都要打电话给孙老板,只要孙老板不接电话,我叫胡老板打电话到胡老板母亲那里去,并且直接把电话打到医院去找其母亲。母亲有手机号码我建议不打,通过单位来找其母亲接听电话,无形中给其母亲巨大压力。当然不存在任何恐吓威胁的言论。打了两次后,其母亲实在坐不住了,主动邀约我要见律师,我说见我随叫随到,但只谈还款事情,其他的一切免谈。最后,其母亲,孙老板,还有孙老板姑妈也到了,就在盘龙区法院旁边茶室见面了。上来说话的竟是其姑妈,他姑妈说:“王律师你不应该让人打电话到单位,法院和公安局我们都有人的。”我听到这些,我直说:“你们认为我作为律师的代理行为干扰到了你们的生活,你们可以报警,更欢迎去法院起诉。”他们一时只能无语。最后姑妈说;“你们怕我请不到律师啊,我也叫一个律师过来跟你谈。”我说:“你们最好是请一个律师来,不过最好不要请昆明的律师,昆明90%的律师我都认识,还有很多是好朋友。”无奈之余,只有他妈发话了,“王律师,钱可不可以少点,还欠200多万的工程款,一下子也凑不齐啊,就是买房子也要时间啊”。激烈交锋后,对方明显处于弱势,跟律师较量下去,自己只有吃亏的份,话题终于被其母亲带入正题了。我说:“什么都可以商量的,但前提是你们有没有商量的诚意。”他母亲问:“什么是诚意”,我说“那就是你们今天打算还多少?”没有想到,他妈说:“今天我很有诚意的,从昭通来昆明一趟也不容易啊,今天我们是乘坐飞机赶到昆明的,难道没有诚意?”
我说:“胡老板委托我是追讨200多万债务的,一切跟债务无关的诚意我们不谈,你们在说说还款事情。”他们还是坚持没有钱。
都下午了,天快黑了,我问道:“你们今晚住哪?,他母亲说:“住我家”。一下子就透露了自己在昆明有房的事实。既然有房,那我就要追问,房子的情况。其母亲说:“房子是07年买的,到现在房子都翻了一倍,但这房子不是儿子的。”我说你儿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你作为担保人有还款的义务,我们是有权利申请查封执行这套房子的。
其姑妈在旁边叽叽咋咋的,在责怪自己嫂子。让整个气氛很不好,我提出,让其姑妈不要参与我们的协商,没有想到他姑妈说:“我替我侄子还钱还不行吗?”这让我们是没有想到的,他姑妈来就以为就是陪伴,壮胆而已。那晚,他姑妈当场拿出钱付了10万元工程款。虽然只有10万元,但应该是其姑妈所有积蓄了。
付了10万元后,他母亲还在讨价还价,希望工程款能不能再少点,我告诉他们:“我没有权利减少债务,所有债务都没有给你们算违约金和利息了,我们要的也只是本金,胡老板不会放弃本金的。”
既然要少,我分析到,其母亲这次来应该打算替儿子还债的,毕竟姑妈都出了10万元,所以我一直没有松口。介绍一下孙老板吧,他其实很年轻只有28岁,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就去承包工程转包赚钱,所以有人差他的钱,自己也要不回来。孙老板缺少资金后,在家人的劝说和要求下,答应不做生意了,去考公务员,考公务员的前提是自己欠的债家里人帮忙还,所以这个孙老板在我介入此案的时候,他已经考入了昭通一家机关,整天给领导开车。
我把这些情况当面告诉他妈的时候,他们说你怎么知道我儿子现在的情况的,他们疑惑了许久。他们今天来主动谈,就是怕影响到儿子前途的事情,毕竟儿子还只是试用期公务员。其实刚介入此案,我早就调查了孙老板,孙老板给哪一位局长开车我都知道。我最后说要是不履行还钱义务,公务员身份你们一定会顾忌的,毕竟你们好不容易让儿子进入体制。
当晚,聊了许久,一直没有进展。我态度很坚硬,坚决不让本金,他母亲最后看这样僵持也不是问题,毕竟差钱都有白纸黑字,自己也是担保人。出去打了几个电话后,最终说买房还钱。我说:“等你变现很难,不于这样把房子直接卖给胡老板,我们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协议,做一个公证,直接过户就行了,只是房价的问题”,当晚我们就达成了8300元一平米的协议,面积140平米,也签字了。当晚孙老板父亲也在上面签字了。
第二天,我们约好了一起公证、办过户的问题。他们有点不情愿,我们开车在小区门口等了好久,也敲了好多次门。最后是他父亲发话了说:“算了,房子不要了,抵债就抵债了。我的当事人胡老板虽然没有拿到现金但已经获得了一套住房。这套房子市场价已经达到9000了,就在2014年春节前又卖掉了,因为胡老板自己要现金支付工人工资。他的工人都知道他获得了一套住房,这套住房他自己也没有住过一天。
孙老板的父母拿出自己的房子还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律师,要求执行她父母的财产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虽然不情愿,但也属无奈。作为律师,必须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又成了孙老板的代理律师,替其追讨别人欠他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