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王汉政律师:最新盗窃入罪解读(法律咨询)
(2013-04-09 2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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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汉政律师:最新盗窃入罪解读
一、
王汉政律师:旧法中最低立案标准是500元,新法提高到1000元。应受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影响,难以视为提高了入罪标准。
二、
王汉政律师:此条规定适用于针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者的盗窃行为。因为立法中考虑到其属于特殊群体,从特殊的犯罪对象上讲,应该从重处罚。
三、
王汉政律师:此条规定主要针对一次盗窃数额不够1000元的情形而规定了按次数入罪的特别规定,因为盗窃罪主要是数额犯。刑法中多次盗窃是指盗窃数额不够立案,但存在多次盗窃的一样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旧法中是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构成盗窃罪,新法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构成犯罪,明显是加大了打击盗窃罪的力度。
四、
王汉政律师:此条规定一方面要坚决打击盗窃,另一方面也考虑社会人情,体现了执法不但只考虑法律效果,而且也要考虑社会效果,属特殊规定。
五、未参与分赃,可以免于刑罚
王汉政律师:此规定适用的情形是行为人盗窃数额不是巨大以上,并且有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才可以适用。
六、
王汉政律师:此规定适用于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情形。这样的规定是从保护私有财产角度出发。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上升刑事处罚明显过重,建议废除。
七、
王汉政律师:此规定是指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情形。
八、
王汉政律师:珍贵文物属于特殊保护对象,处罚力度比一般公私财物要重。
九、单位不构成盗窃罪
王汉政律师:刑法中规定了单位可以构成犯罪,但刑法中再次明确虽单位有组织、指使行为,但同样不构成盗窃罪,只处罚个人。
十、盗窃数额无法确定,最高罚金不超过10万
王汉政律师:此规定主要适用无法确定数额和无盗窃数额的情形。
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