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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政律师: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如何才能无罪释放?

(2013-02-26 10:11:34)
标签:

杂谈

王汉政律师: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如何才能无罪释放?

            作者:王汉政律师

王汉政律师第一时间关注本案,还将继续关注。

本律师声明写此文并没有接受李双江及其他人的授意,并不代表任何一方,只是从法律实务解决实际问题角度出发,提出实际解决方案,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

据报道李因儿子 “二进宫”,被紧急送医。这老爷子,真的有病吗?很多网民认为这是获取社会同情和宽容,曲线就儿的一种策略。就算真气病,这样就能就儿子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此罪的本质特征就是违背妇女意志。

网传,现在犯罪嫌疑人家属四处活动,找受害人及家属进行刑事和解。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这种做法,应该肯定。谁不护犊子呢?他们有关系有背景,能不寻求非法律手段解决吗?虽然我国没有确立刑事和解制度,但从现行司法政策方面讲,刑事和解完全可以获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方面必须考虑这个量刑情节,即会轻判。李双江们,肯定希望儿子们不只是轻判,最好立刻无罪释放。如何达到目的,只能以利益换取。网传和解条件是一套房子,解决北京户口问题等等。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受害人及家属不会无动于衷吧?若受害人从这方面考虑,有接受和解的可能性。即在拒绝和解的前提下,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果是此案必继续发酵,各路媒体铺天盖地报道,网名不断跟贴评论,这样其实对受害人并无好处。

       受害人从自身名誉出发,必会考虑以上因素。若接受李家和解条件,她应该怎样做呢?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即受害人说酒后自愿发生性行为。虽然本案是公诉案件,但受害人的口供在本案当中最重要,只要改口说自愿,警方必无可奈何,此案将无法进行下去,必案撤销案件处理。

        受害人一旦改变口供,报警行为是否须承担法律责任呢?

这必然涉及报假警,应该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处罚幅度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还有可能涉及诬告陷害,诬告陷害要根据情节程度来确定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还是一般诬告陷害行为。若李家放弃追究诬告陷害,警方必会考虑。即警方不会自主主动对其诬告陷害进行立案侦查。

    此案一发,举国关注,希望本案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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