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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第二届教师教坛新苗评选

(2011-09-30 19:07:36)
标签:

教坛新苗

学习

成长

杂谈

分类: 教学旅途

为进一步加快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促进我市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瑞安市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教坛新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瑞安市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教坛新苗评选范围为教龄1-5年,即20068月—20109月参加工作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青年教师,已被评为瑞安市级教坛新苗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勤恳踏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表现良好。

(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学常规好,教学质量较好。

(三)比较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组织教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三、评选办法

第一轮采取考试(笔试)。考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40%;课标内容10%;教学案例分析20%;教学片段设计30%。考试时间初定第12周。(根据参评的实际人数筛选若干名进入第二轮,名单将公布在瑞安教育信息网教学科研栏中)

第二轮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初定第15周。

四、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瑞安市中小学教坛新苗的推荐评选,采用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到学区,再由学区汇总后上报到教研室办公室。直属学校汇总后直接上报到教研室办公室。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育学区和市直属学校在201110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E-mail:rajysb@126.com。联系人:黄文甫,联系电话:65622178、教育网:623639。 报送材料:

(一)《2011年瑞安市中小学教坛新苗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2011年瑞安市中小学教坛新苗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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