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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救护车让道不如建“生命通道”

(2012-12-10 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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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已发表)

   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120急救中心王医生昨天发的微博。王医生说,7日晚6时许,田村北路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王医生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亲眼看到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北京晚报》报道)

    让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在高速公路上,有慢车道、快车道、超车道,线条都划得十分清晰明朗,该怎么走就怎么走就行了,不守规则的好像不是很多。这样的结果,是因为高速公路通畅,如果不是发生自然灾害和车祸,应该不会堵车。但在城市的街道,就是一件很不好办的事情了。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上千万的人口,有几百万辆车,每天拥挤在纵横交错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累得街道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堵车成了家常便饭,不堵车好像就不叫北京,就不叫中国的城市。尽管城市街道越建越宽,从6车道到8车道,再到10车道,但对于快速增加的车辆,还是力不从心。堵车的问题还是难以解决,成了城市发展管理的一大瓶颈。

    堵车是让道的前提。交通不畅,严重堵塞,实际上就没有了慢车道、快车道、超车道的概念,整条街上都停满了车,没有一点空隙。这道怎么让?的确是一个问题。面对不给救护车让道这件事,开始看了报道心里还有纠结,单纯认为是北京人太冷漠,怎么对生命熟视无睹呢?后来一想,这样的责怪其实不公平。因为当时正值周五晚高峰,整条马路都被堵得水泄不通。虽然急救车一直响着警报,可是哪里走得动?致使病人的生命却终止了。这的确使人痛心。

    因为平时只要十分钟的路程,最终花了四五倍的时间,而一路上及时避让的车超不过4辆!作为医生,我为失去的生命而惋惜,作为公民,我很无奈。王医生在微博里写出了心声这样的无奈,不仅仅是医生有,而一些司机也有。此前一项网络调查显示,遇到急救车不避让的私家车超过一半以上。有司机坦言,他并不是不想让,而是以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因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这就说到了问题的关键。

    我们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在修建大马路的过程中,应该说忽视了这一问题。为什么不考虑单独划定一条“生命通道”,让救护车畅行无阻呢?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明确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这仅仅是个规定,发生事情了并不好使,即使报警器一路鸣叫,前面的车有心避让,也没有地方避让。这不是处于两难的境地了?即使像外国学习重罚,满街的车,去罚谁呢?问题在延伸一点说,这样的堵车还与城市交通管理有关。

    所以,建设“生命通道”才是使救护车畅行的关键。有了“生命通道”,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即使是在严重堵车的情况下,也可以及时把病人送人医院。这比在严重堵车情况下要求前面的车避让,要可行得多。这才是上策,也才符合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如果不建“生命通道”,只是要求给救护车让道,仍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不会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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